《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18
陈某甲和陈某乙兄弟通过SL集团等自1998年入主并控制MYHD以来,就不断演绎着一幕幕重组戏法,依靠会计造假,公司一直保持着“不俗”的业绩。2003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MYHD进行立案稽查,2004年9月16日,对MYHD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认定该公司在2001年年报少计短期贷款3500万元、其他应收款5500万元,少提利息支出1869525元、坏账准备550000元,虚增税前利润2419525元,且对订立3500万元贷款合同等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在2002年年报中虚增税前利润44725509元,坏账准备披露不实,且对订立重要合同等重大事件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责令MYHD予以改正、处以罚款40万元,并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甲和陈某乙兄弟实施了市场禁入。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MYHD被迫对公司2002--2003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如果2004年度继续亏损,该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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