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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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被“非正常补偿”搞得 [推广有奖]

251楼
hhj 发表于 2026-4-27 14:46:53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09:49
攒钱不是对无法补偿的耗费的补偿,而是在有需要是能够付出代价费用来满足这种需要。

你肚子饿了需要有 ...
如果每个耗费项目都能够产生相应的收益,人们干吗还那么节省地去攒钱干什么呢?至于所谓需要,实质上也不过是“需要耗费”而已,比如你患了滋病,需要某些药,那就是你要耗费某些药。

252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21:34:24
hhj 发表于 2026-4-27 14:46
如果每个耗费项目都能够产生相应的收益,人们干吗还那么节省地去攒钱干什么呢?至于所谓需要,实质上也不 ...
既然不可能每个项目都能产生相应的收益,那就意味着有项目是不能得到补偿的。

至于你为了你患了滋病而攒钱,那么攒起来的钱也只能成为你为治病而付出的代价费用,成为你新的耗费项目。如果你付出了代价费用却没有治好你的病,那么你所攒的除了能够耗费以外,是什么都没有得到补偿的。

所以,你把攒钱是为了在需要时能够付出代价费用说成了补偿,只能证明你根本就分不清什么是耗费,什么是补偿。

253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22:14:29
hhj 发表于 2026-4-27 14:30
你没见现在讲“化债吗?那就是非正常补偿的案例。如果当时地方攒有很多钱,还用那么费劲去化债吗?
而你 ...
关于“化债”,从耗费补偿的角度来看,首先必须分清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不同意义。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债出去就是放弃了相应资产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但并未放弃它的所有权。因此,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形式上的耗费。
如果这笔债务得到了归还,那么这样的耗费就是得到了补偿。但如果这笔债务永远都没有得到归还,那么这种形式上的耗费就成了实质上的耗费,并且是永久的、没有得到补偿的耗费。如银行的呆账核销、企业的坏账等等。

而当债权人逾期不能归还债务而又未发生破产时,则可以对债务的归还方式等重新做出约定。如果“化债”就属于你所说的“非正常补偿”,那么“非正常补偿”就只是对于补偿方式的一种重新约定,而并非是债权人的耗费得到了补偿,因为化债后,债务人依然有可能无法归还债务。

所以,“非正常补偿”仅仅是对原有补偿方式的改变,并不就是、也不能保证耗费就能得到补偿。而你把原有补偿方式的改变当成了耗费得到了补偿,只能说明你语文确实不及格。

254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22:32:49
hhj 发表于 2026-4-27 14:41
对于必须前面已经说过了,耗费必须要补偿,如何实现必须呢?那就是你先交押金再下药,或做事。所以,必须 ...
你先交押金,医院然后开药,那么你与医院之间实际上就构成了债权与债务关系:
医院就是债务人,它以押金的方式借入债务,获得了预补偿;然后以支付药品的方式偿还债务,而这种支付就构成了它的耗费。
而你就是医院的债权人,你以押金的方式借出债务,产生了形式上的耗费。如果医院既不给你药品,也不退还你押金,那么你的押金就成了实质上的耗费,并且是没有得到补偿的耗费。当然,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你的押金。

因此,就你来讲,耗费必须补偿不是必须先交押金,而是交了押金后必须拿到药品。

所以,同样是交押金,而你却连对你来讲是耗费,对医院来讲才是预补偿都不懂,你脑袋李的耗费与补偿当然只能是一团浆糊。

255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22:52:26
hhj 发表于 2026-4-27 14:41
对于必须前面已经说过了,耗费必须要补偿,如何实现必须呢?那就是你先交押金再下药,或做事。所以,必须 ...
“必须补偿”就是“必须实现(补偿)”的意思。这里的“必须”是一个副词,所强调的只是补偿的必要性或紧迫性,却根本不表示补偿一定能成为现实(得到实现)。

例如,米共金在烂苹果上的耗费也是“必须补偿”、“必须实现(补偿)”的,但在事实上,却始终未能成为现实,所以最终就饿死了。

所以,你以为一强调“必须补偿”,所表达就不是必要性或紧迫性,而是补偿一定能成为现实了,只能证明你语文确实不及格。

256楼
hhj 发表于 2026-4-28 12:05:03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22:52
“必须补偿”就是“必须实现(补偿)”的意思。这里的“必须”是一个副词,所强调的只是补偿的必要性或紧 ...
前面说了,你必须先交钱才能享受相应的耗费。这个就是必须的体现。如果你信用好,那么就不用要你先交钱。但你的信用不好,那么你就必须先交钱才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
所以你根本不懂事。

257楼
hhj 发表于 2026-4-28 12:11:33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22:14
关于“化债”,从耗费补偿的角度来看,首先必须分清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不同意义。

对于债权人来说, ...
凡是耗费项目自己所产生的收益不够补偿耗费本身,那么就必须要有非正常补偿来对应补偿耗费。化债就是想努力实现非正常补偿的一种办法。

258楼
hhj 发表于 2026-4-28 14:39:49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21:34
既然不可能每个项目都能产生相应的收益,那就意味着有项目是不能得到补偿的。

至于你为了你患了滋病而 ...
不能得到正补偿就要得到非正常补偿,否则你干吗要攒钱干什么?攒钱就是为了要对耗费进行非正常补偿。只是你太文盲所以无法理解而已

259楼
hhj 发表于 2026-4-28 14:43:01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7 22:32
你先交押金,医院然后开药,那么你与医院之间实际上就构成了债权与债务关系:
医院就是债务人,它以押金 ...
先交钱才给予耗费,这是耗费必须补偿的体现。如果你信用好,那么可以不先交钱就用药的。

260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4-28 21:50:53
hhj 发表于 2026-4-28 12:05
前面说了,你必须先交钱才能享受相应的耗费。这个就是必须的体现。如果你信用好,那么就不用要你先交钱。 ...
你交钱就是你付出的代价费用,就是你付出的耗费。因为你交了钱而能够享受到的就是效用,就是对耗费的补偿!

你自己说耗费就是代价费用,补偿就是效用,现在竟然把两者完全颠倒过来了!这充分证明了,你头脑中的耗费和补偿完全就是一团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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