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hemiadui
75 0

[学习资料] 易燃品使用安全规则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703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硕士生

5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级
论坛币
1138 个
通用积分
3208.0371
学术水平
61 点
热心指数
63 点
信用等级
65 点
经验
-375901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3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6-24
最后登录
2026-5-10

楼主
ruhemiadui 发表于 2026-4-21 13:36:5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易燃品使用安全规则
1.不许将易燃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2.在贮存易燃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
(酒精)灯,燃着的火柴等。
3.使用蒸馏或升华的易燃物质时应当注意
:(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
(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
(边高80~100厘米);(4)工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性物料;
(5)工作肘要戴上眼镜。
4.在试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
3千克,每种不得超过
1千克。随用随取,使用后
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燃物质
(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
)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
(如废油、废有机溶剂
)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
地方,不允许随意
乱放。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贮存在一起。使用中应留有安全距离。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闸,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灭火机,黄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安全距离 工作地点 四氯化碳 试验仪器 试验室

易燃品使用安全规则.docx
下载链接: https://bbs.pinggu.org/a-8838982.html

34.36 KB

需要: RMB 2 元  [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9-29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