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米共金花了5万元购买了苹果苗等,结果生产出来的都是烂苹果,没有获得哪怕一分钱的收入。于是他又拿出之前攒的5万元进行追加投入,再次购买了苹果苗等,但生产出来的依然都是烂苹果。
现在需要hhj回答的是,米共金投在烂苹果上的必须补偿的耗费总共是多少?
按照hhj的观点,“追加钱是对耗费的补偿”,(《某些人被“非正常补偿”搞得》,335楼;并且,追加的钱来自于自己所攒的钱,那就是“非正常补偿”,所以,米共金“拿出之前攒的5万元进行追加投入”就是对之前投入的5万元耗费进行的非正常补偿。
由此,第一,既然米共金追加的5万元是“非正常补偿”,而不是追加的耗费,它当然不会增加必须补偿的总耗费,所以,必须补偿的总耗费不会超过5万元。
第二,因为追加的5万元是对之前耗费的5万元的补偿,所以,之前的5万元的补偿就实现了,不再需要补偿了,由此,必须补偿的总耗费中就减少了这5万元。
综合以上两点可知,米共金必须补偿的耗费总共就是0元。
如果hhj否认是0元,那么他就证伪了他自己的“非正常补偿”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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