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作海案看刑事程序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制度破绽
赵作海案的曝光, 再一次触动了公众的神经, 引发了人们对司法的疑心。 近 年来, 从佘祥林案到聂树彬案再到赵作海案, 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发生, 严重动摇 了群众对司法的信心。 作为法律人, 我们有必要审视和反思现行刑事程序的理念 和制度,发现问题,防止类似的人间惨剧再此上演。本文通过赵作海案的展开, 分析其刑事程序中现行针对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和法院的有效制度设计是如何被 依次打破从而最终酿成惨剧的。 另外, 本文也试图分析发现现行制度失灵的深层 原因即制度缺陷。
一、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暴力取证
假如法律制度是合理的,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就只能是打破法律的违法行 为。赵案惨剧的发生,正是从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开始的。
根据我国刑诉法和高检规那么, 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 威胁、 引诱、 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 不得采用 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证言。
赵案中,赵作海遭受了喝药水、放鞭炮、不给吃饭、不让睡觉、木棍打以及 拳打脚踢等多种形式的刑讯逼供。 在生不如死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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