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429
公司应当在有关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特别载明:‘此项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对于此类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该交易是否对上市公司有利发表意见,同时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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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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