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637
(2)虚假记载在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的银行存款5000万元。2001年12月12日,JMHJ给广州HY开出五张商业承兑汇票,共计5000万元,广州HY将其解付,并于2001年12月31日转给JMHJ。当日,JMHJ将其转存为5000万元定期存单,并质押用于支付到期的承兑汇票。2002年4月2日,JM-HJ将此5000万元转给广州HY,支付到期的质押贷款,并于当日将该账户销户,但JMHJ未对银行存款支出进行账务处理,导致2002年年报、2003年中报、年报、2004年中报货币资金虚假披露。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