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ks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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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应对理工大学的枪杀事件负责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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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 发表于 2007-4-21 09:28:00

呵呵,貌似这件事情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根据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需要受到惩罚的只有罪犯一人。

至于道德层面的反思,不需要把这么多人都扯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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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bawa 发表于 2007-4-21 10:04:00

人们还是应该把目光多投向道德这一方面,现实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实在是值得我们思考

就像楼主说的那样:

"我认为还是因为内心缺少爱的问题,因为内心缺少爱,不能以爱心对人,关心别人的内心需要,所以才会有枪击事件。

所以要解决枪击的问题,不是要什么控制枪支,而是要解决人的问题,也就是说要使人有爱心,要使人关心人,而不是麻木不仁。"

爱自己才会更好地爱别人,爱这个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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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nancy 发表于 2007-4-21 10:25:00
以下是引用peterf在2007-4-21 8:46:00的发言:
美版“马加爵”.无间道风云。值得深思。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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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大中华 发表于 2007-4-21 10:40:00

反正我不负责,我只能负自己的责。你要负责,你自己投案去就行了。说什么漂亮话?好话都好说,站着说话不腰疼。

同仁当共勉,同创中国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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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tcm 发表于 2007-4-21 10:47:00
作者自虐的可以啊,自我批评的很好!辽宁死了那么多人,谁应负责呢?您是不是可以再自我批评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1 10:49: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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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oy2007 发表于 2007-4-21 11:04:00

应该加大起社会成本和道德成本. 法律和道德是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偏废!

我们应加强道德教育,尽量避免上升到法律.

人要有一颗冷静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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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q215 发表于 2007-4-21 11:09:00
教育的根本在教育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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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 发表于 2007-4-21 11:15:00
以下是引用pqq215在2007-4-21 11:09:00的发言:
教育的根本在教育之外

先赞一个

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我相信有好多人都还不明白

教育并不是为教育本身,培养合格的公民是教育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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彗之 发表于 2007-4-21 11:24:00

尽管枪支的管理存在一定问题,但核心还是人的问题。心理的不健康才导致了噩梦。

快乐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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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2006 发表于 2007-4-21 12:05:00

不以为然,人这个主体是复杂的,人有善性,也有恶性,关键的是给恶性一个桎梏,让它永远跳不出来,不过这很难实现,但至少应加大其犯恶的成本,本人以为,“赞美诗”是要的,法律是必须的。加强枪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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