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ks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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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应对理工大学的枪杀事件负责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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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馨 发表于 2007-4-22 13:16:00

人要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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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楚能 发表于 2007-4-22 21:53:00

看了这些言论,有点失望,因为这是经济论坛.

麻烦有些朋友看看田国强先生的论文,以下是节录:

一个比较合理和现实而又通常被经济学家所采用的人类行为假设是,人是自利的,即人主要追求自己的利益。“人是自利的”这一人类行为假设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假设。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如果人不是“自利”的,也许就不会有经济学。因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来最有效地满足人们无限欲望的学问,而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只要有一个人是自利的,并且他的物欲是无穷的,就不可能实现按需分配,就需要解决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满足需要的问题,也就需要经济学。利己性假设即使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集体、一个家庭或者一个政治家也是适应的,人们通常所说的,国家有国家的利益,民族有民族的利益,集体有集体的利益,家庭有家庭的利益,讲得就是这个道理。举例来说,政治家们也有他们自己的利益。我们当然希望政治家们总是追求整个社会的福利,真正成为人民公仆,但这往往不现实。许多政治家和政府官员也像消费者和企业所有者一样的追求着自己的利益,希望长久掌握权力,以此得到好处。如果对此有什么疑问,只要看看现实中官员以权谋私,甚至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的例子何其之多就可明白。
  对人类的利己行为假设不仅必要,符合基本现实,并且更重要的是:即使这一自利行为假设有误,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而相反,如果采用利他性假设,一旦假设有误,所造成的后果要比前者大得多。如本节开头所指出的那样,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并不排除在利他行为假设下讨论制度安排和个人的权衡取舍选择问题。事实上,在利己行为假设下所采用的游戏规则多半同时也适应利他的人,并且在利他行为假设下,所采用的制度安排或游戏规则以及个人的权衡取舍选择问题要简单得多。 但是,一旦利他行为假设有误的话,所造成的后果比利己行为假设有误所造成的后果要严重得多,甚至可能是灾难性的。例如,改革开放前所采用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一大二公”,否认个人利益,在文革期间甚至宣称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到文革结束时,中国经济几乎处在崩溃的边缘。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是因为当时的制度安排基于人是利他无私的假设之上的。其实,对人的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伤害你最深的人往往是欺骗性最强的人---你相信他,他却欺骗你的人,你认为他老实,他其实非常狡猾。只要想一想在现实中将一个行事自私、狡猾的人看作是一个行事简单、一心为公的“老实人” 来和他行事处世,将会对你造成的什么样的后果就会明白这种假设错误的严重性。
  在现实中,那些经常唱着高调、宣称一心为公但实质上却是非常自私的人,一旦他们有机可乘,相对于不具有欺骗性的自利人,无论是给国家还是给他人往往会带来更加灾难性的后果。如果将人基本上都假定为“雷锋式”的一心为公的大好人,来决定制度安排或游戏规则,给出经济政策建议或作出经济政策,那么你所给出的制度安排、政策或建议多半不会成功。为什么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搞不好,大多数的国营企业效益低下,就是由于大多数厂长、经理和他们的上级并不是“雷锋式”的人物,他们有着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中大多数的行为方式往往与这些制度安排是激励不相容的,即使能做到激励相容,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这就是为什么笔者不能同意林毅夫、郎咸平等人认为只要解决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让政府监管,国营企业就可搞好的观点。为什么在现实中我们需要“党纪”、“国法” ,需要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比如严格的财务制度,实质上是为了预防个人私利膨胀!由于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有私欲,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这些人就会任意拿走公家的财产。总之,尽管现代经济学不排除利他性假设,利己性假设不仅现实,合理,并且假设有误所造成的风险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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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7-4-24 22:08:00
以下是引用周楚能在2007-4-22 21:53:00的发言:

看了这些言论,有点失望,因为这是经济论坛.

麻烦有些朋友看看田国强先生的论文,以下是节录:

一个比较合理和现实而又通常被经济学家所采用的人类行为假设是,人是自利的,即人主要追求自己的利益。“人是自利的”这一人类行为假设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假设。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如果人不是“自利”的,也许就不会有经济学。因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来最有效地满足人们无限欲望的学问,而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只要有一个人是自利的,并且他的物欲是无穷的,就不可能实现按需分配,就需要解决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满足需要的问题,也就需要经济学。利己性假设即使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集体、一个家庭或者一个政治家也是适应的,人们通常所说的,国家有国家的利益,民族有民族的利益,集体有集体的利益,家庭有家庭的利益,讲得就是这个道理。举例来说,政治家们也有他们自己的利益。我们当然希望政治家们总是追求整个社会的福利,真正成为人民公仆,但这往往不现实。许多政治家和政府官员也像消费者和企业所有者一样的追求着自己的利益,希望长久掌握权力,以此得到好处。如果对此有什么疑问,只要看看现实中官员以权谋私,甚至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的例子何其之多就可明白。
  对人类的利己行为假设不仅必要,符合基本现实,并且更重要的是:即使这一自利行为假设有误,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而相反,如果采用利他性假设,一旦假设有误,所造成的后果要比前者大得多。如本节开头所指出的那样,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并不排除在利他行为假设下讨论制度安排和个人的权衡取舍选择问题。事实上,在利己行为假设下所采用的游戏规则多半同时也适应利他的人,并且在利他行为假设下,所采用的制度安排或游戏规则以及个人的权衡取舍选择问题要简单得多。 但是,一旦利他行为假设有误的话,所造成的后果比利己行为假设有误所造成的后果要严重得多,甚至可能是灾难性的。例如,改革开放前所采用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一大二公”,否认个人利益,在文革期间甚至宣称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到文革结束时,中国经济几乎处在崩溃的边缘。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是因为当时的制度安排基于人是利他无私的假设之上的。其实,对人的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伤害你最深的人往往是欺骗性最强的人---你相信他,他却欺骗你的人,你认为他老实,他其实非常狡猾。只要想一想在现实中将一个行事自私、狡猾的人看作是一个行事简单、一心为公的“老实人” 来和他行事处世,将会对你造成的什么样的后果就会明白这种假设错误的严重性。
  在现实中,那些经常唱着高调、宣称一心为公但实质上却是非常自私的人,一旦他们有机可乘,相对于不具有欺骗性的自利人,无论是给国家还是给他人往往会带来更加灾难性的后果。如果将人基本上都假定为“雷锋式”的一心为公的大好人,来决定制度安排或游戏规则,给出经济政策建议或作出经济政策,那么你所给出的制度安排、政策或建议多半不会成功。为什么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搞不好,大多数的国营企业效益低下,就是由于大多数厂长、经理和他们的上级并不是“雷锋式”的人物,他们有着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中大多数的行为方式往往与这些制度安排是激励不相容的,即使能做到激励相容,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这就是为什么笔者不能同意林毅夫、郎咸平等人认为只要解决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让政府监管,国营企业就可搞好的观点。为什么在现实中我们需要“党纪”、“国法” ,需要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比如严格的财务制度,实质上是为了预防个人私利膨胀!由于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有私欲,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这些人就会任意拿走公家的财产。总之,尽管现代经济学不排除利他性假设,利己性假设不仅现实,合理,并且假设有误所造成的风险要小得多。

说了一堆没有用的话。我并不否认人的自私性,我承认人的自私性,我认为因此也就必须改变人。否则人类就没有希望了。

干部是会贪污,但人是可以改变的,不改变人当然会出许多的问题了。而向什么方向改变?当然是向爱的方向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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