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盘狂跌,相信很多的人都非常气愤!!
5.30就有很多人开始说政府的诚信问题,所以,这个问题我不想再说了,就一个词:汗颜!!!
今天我想说说国家法律效力问题,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连续两天涨幅或者跌扶超过20%的股票应该停盘一个小时以上的.那照
前两天的市面来看,本来应该出现千股齐停的局面,但是由于政府一句话就可以说不停,简单的一个理由就是:非常时期.
就这样一个理由就可以置法律而不顾,那中国还要法律来干什么?那么多的执法人员拿来干什么??人民交这么的税干什
么???有人早上跟我开玩笑问:黄菊是怎么死的??
我说:不是病死的吗??
知道他怎么回答的吗??他说是;气死的!!!
[此贴子已经被王平于2007-6-4 22:09:0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