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opohcp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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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yzs 发表于 2008-2-25 09: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转帖]此起医患纠纷既是医疗事故,也是“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

169楼 博客论坛网友: 人权曙光

发表于 05年2月22 16:04

                  

医疗事故就不可能是“故意杀人”?那么交通事故中有没有“故意杀人”的案件呢?只要医生主观上存在故意杀人、杀人灭口的动机,客观实施了“以医杀人”的行为,此起医患纠纷就既是医疗事故,也是“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难道用手术刀杀人、以药杀人就不算杀人,非要用刀用枪杀人就算杀人?

刚才有个医生网友所言偏颇,说自己是医生,不用别人教怎么做事的方法,说患方打官司一定会输。事实是如此吗?深圳市医学会2003年做了医疗事故鉴定统计结果证明,91%的医疗事故鉴定判定医方过错!作为患方,没有一定的把握不会四处奔走喊冤,投入精力、财力去打医患纠纷的官司。作为患方,身负丧父之痛,没有理由不去认真研究医生所写的病历,以确认老父是否冤死。他们这样做,是对亡父负责,尽孝道,也是对当事的医生们负责,如果他们经过研究、了解,认为医生处置得当,他们会冒天下之大不讳提出异议?可能研究的结果更印证了自己的猜疑,加上医方百般推卸责任,摆出强势的姿态,激发了患方更强烈的讨还公道的决心。这是可以理解得到的事情,我身边有几个朋友也经历过类似的医患纠纷,本来如果医方能及时承担责任,表达谦意,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但是医方偏偏高高在上,好象治死了人,治坏了人是难免的,应该的一样。你水平不够就承认自己水平不够嘛,医生不是百分百能医好病,谁也都能理解,可是您当医生的给人家解释清楚,该道歉的就道歉,该赔偿的就要赔偿,要象个人一样有尊严的承担人的道义。换个角度想,别人治死了您老爸,您难道还去感高谢他吗?杀父之仇,自古不共戴天。

患方所掌握的医学健康知识是有限,可中国的医生们您们也不要自高自大,中国卫生医务水平世界上排第几名?您们比任何人都心中有数。动不动说工资低待遇差,所以才收红包、拿回扣。李时珍写了本《本草纲目》拿了谁多少回扣呢?拿了多少工资呢?嫌医生不赚钱,你就不要当医生罢了,去经商啊,你认为什么赚钱干什么去啊?当医生就要守医德,医者父母心!不守医德就要心甘情愿被人唾骂,不要诡辩。

如果医生掌握了比患者更多的医学专业知识,就说“我是医生,不用你教我怎么做!”,妄自尊大,那么警察手上比我们还多了一把枪呢,是不是他们也可以随便开枪?那卖菜的大爷是不是10元钱一斤的白菜卖给你当医生的,你买吗?你不仅不会买,还会骂卖菜的心太黑!卖菜的反驳你一句:“我才是卖菜的,要你教吗?---你不觉得这是一个笑话?

由于医院只有公立的占绝大多数,所以中国百姓没有选择余地,就象只有一家卖白菜的,您又非要吃白菜不可一样,只好一边骂,一边买,任人宰一把。所以本人提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并举,以良性竞争来换起优质的服务于民众。医疗产业化现在搞变味了,变成涨价了。要管住涨价就必须加强监管、加强权力部门之间的制衡,启发民众、保障民众维护生命健康权的意识和权利。

如果你有医疗事故纠纷,应当采取有效的手段维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所有社会公众负责。因为去医院就医的人不止您一个人,还有更多的人,哪些个庸医就要让他们无可遁形。这样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那些良医澄清声誉!

支持楼主讨还公道,不管怎么样,不论花费多长时间,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如此方能对泉下的老父有一个交待。

代表所有天下孝子,向楼主致敬!希望你能通过正常手段,通过社会正义力量,新闻媒体、政府机关、法律诉讼等等方式方法谋求道义的伸张。结果如何并不重要,努力的过程就是告慰亡父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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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yzs 发表于 2008-2-25 09: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转帖]如果不严厉、公正处理造成纠纷的根源,下一个受害者将是所有的家庭和每一个人

[转自“天涯时空”]

作者:盼醒 回复日期:2005-5-19 11:17:42 

 

医疗纠纷有理输官司——产生了“大闹多赔,小闹少赔,不闹不赔的现状。

一方面是——大闹多赔;小闹少赔;不闹不赔。

另一方面是——通过法律途径走医疗鉴定、法律诉讼的医疗纠纷案件多数的患方是有理输官司,申诉无门,上访无果。

是什么造就了医疗纠纷的怪胎?

所有遭遇到医疗伤害通过正常渠道讨说法的患者和家属,都有着共同的经历和如下“错觉”:

一, 与医院打官司就是与政府打官司;

二、主审法官片面扭曲法律和无视事实的判决,给律师和患方留下司法不公的烙印;

三、申诉无门,上访无果;正常的诉讼途径失去了公信;以致医患矛盾激化恶性事件上升,由此产生闹医族。有的正在演变成与社会的对立;

四,新闻媒体的记者含泪写好的稿件,送审的稿件肯定是被“枪毙”,说是“上面的指令”此类稿件不能发?

是谁,丧失原则,假冒政府的名义充当医疗伤害、腐败的的保护伞?

是谁,为了袒护医疗腐败既得利益群体,使遭受医疗伤害的患者和家庭雪上加霜;

究竟是谁持强凌弱,违背公平公正的法律?

——是侵吞所有患者为之买单的、医疗腐败的既得利益个别群体。

为了既得利益,不惜损害法律的天枰和公平公正;

为了既得利益,不惜损害党和执政为民政府的形象;

为了既得利益,不惜违背医学科学和医德良心;

为了既得利益,助纣为虐漠视生命,剥夺弱势群体的权益;

为了既得利益,被保护的、不规范的医疗服务,最终的受害者将是所有的人和家庭包括他自己;

您知道吗?因不规范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医疗伤害给患者和家庭造成的悲剧有多惨?

医患纠纷中的受害者——患方,虽然表现在少数人的身上,但是,如果不严厉、公正处理造成纠纷的根源,下一个受害者将是所有的家庭和每一个人。

我相信《》文中揭露的事实;我的妻子也是遭遇不规范的医疗服务和缺乏医德的受害者,如今成为植物人。

揭露医疗事故背后的黑洞?深不可测的“医德”黑洞。事实上,是在为人也是为己能有一个良好的生存、医疗环境而抗争。

和谐社会要靠政府、各行各业、公民的责任和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如果每一个人都像作者那样为了一个“责任”揭露危害社会的不道德的行为,和谐就会早一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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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yzs 发表于 2008-2-25 09: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转帖]为我们的队伍里有这些败类而汗颜

[转自“YY论坛“]

[33]  回复:  发表于: 2005-05-19 01:33    

作者:忍住不偷笑

 

惭愧!

为我们的队伍里有这些败类而汗颜!

由衷希望楼主打赢官司,肃清恶医,讨回公道

医者父母心

但他们不配

坚决支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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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yzs 发表于 2008-2-25 09: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转帖] 我刚开始看了还不信,石嘴山市第一医院工作过的同学,他证实了这事!

[转自新浪论坛“谈天说地”]

33   主题:我就是文中事故发生地——石嘴山的人!

回复人:guchun2001

发表时间: 2005-12-16 19:11:00 

 

我刚开始看了还不信,刚才打电话问了个在事故医院——石嘴山市第一医院工作过的同学,他证实了这事!太可恨了,我现在热血沸腾!不过我现在真心想知道现在事情的状态!我支持主人公的一切维权行为,我觉得应该告医院谋杀!这种人就该进监狱!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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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yzs 发表于 2008-2-25 10:0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 我不得不承认 在卫生系统里存在着一批败类。。

[转自网易论坛“社会万象”]

2004-10-10 14:53:59  第9

回复人:无声手枪@-0GwP (幼儿园)

【回复 挺进大别山】:

 

我是个医生。

我不得不承认 在卫生系统里存在着一批败类。。

看过您的帖子 我很愤怒,也很无奈。

人性在利益的面前是那么的脆弱。。

我准备下次开会的时候把你的事情给大家讲讲。。

我能做到的就是 从我做起。。

真诚的向您道歉!

您一定会成功的 因为我们大家都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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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yzs 发表于 2008-2-25 10:0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 对于中国社会的这种官官相护的丑恶现象,值得大家深思!

[转自网易论坛“社会万象”]

2006-04-08 18:43:11

回复:202.206.152.*

积分:101

称号:一年级学生

在线:0分钟

发表:12

个人信息 

 

作为一名宁夏人,看到在自己的家乡出现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看到家乡能有这种丧心病狂的医生,我都感到无地自容了。这是我们宁夏的耻辱,是医学界的悲哀。对于这种丧失医德的禽兽,我们一定要把他钉在耻辱的十字架上,让大家都看到其丑恶嘴脸。非常佩服作者能有这样的勇气和孝心,勇敢并坚强的把事实公昭于世,让我们的乡亲免受禽兽的毒手(当然这种人只是极少数)。支持楼主!胜利永远属于正义!

对于中国社会的这种官官相护的丑恶现象,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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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yzs 发表于 2008-3-2 16:4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让宁夏包庇这起事件的官员家人统统遭遇同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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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者:开心摩尔加帖在 网络批评【凯迪网络】

 

    一群没人性的医学败类,这样的医院还叫医院么,简直就是地下杀人工厂,谁能保证他们这样的事情就发生这一起,说不定还有其它被秘密掩盖的冤魂,这样的医德,这样的行为太令人发指了.

    让宁夏包庇这起事件的官员政法机关的家人统统生同样的病,到这家的医院去接受这样的手术,遭遇同样的下场.

 

 *.*.*.*   2008-2-2 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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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zh 发表于 2008-3-2 19:0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政治制度改革,我们不应只停留在口头上!

看到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我们心寒啊!

社会民主制度建设已刻不容缓,否则改革开放30年经济建设的成果就要被吞蚀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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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yzs 发表于 2008-3-11 02:2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疾呼主正者

 

鉴于目前宁夏石嘴山当地执法部门压案拖案,迟滞捂案的现状。我们疾呼并欢迎,那些尚存正义感,能够铁肩担道义,敢于挺身而出监督此案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央与地方的各类媒体前来宁夏调查采访。

     我有大量的录音与证据可提供,论坛上展示的证据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大量的令人震惊的证据,我们将在法庭上出示或提供给调查采访者,因而恕我暂不能在国际互联网上作以全面公开。在此,我以对法律及人权负责的态度,郑重声明:我对我的一言一行及在网上发布的消息敢负任何法律责任。  

 

 

/毕良武

 

电子信箱:

llysc218@sohu.com        

llyscblw@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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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ullrr 发表于 2008-3-11 15:1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还是有良知的! 这些是真的吗??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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