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donis003在2005-5-1 19:17:40的发言: 首先,否认电梯司乘人员与十字路口的交通协管员一样!十字路口的交通协管员属于公共产品(PUBLIC GOODS),他们对交通管制有一定的作用!而电梯司乘人员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要说有作用的话,可能就是体现组织的形象,表明他们的服务!而他们是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的说法根本不通!剩余劳动力就业同样属于公共产品,或者说是公众利益,而要让一个组织单纯去改善公众利益是不可能的,因为组织是理性的,只有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在首先满足他们自己的利益同时,才会去不自觉地改善公众利益。这就是亚当.斯密的观点!而酒店里的同样现象正好说明了这一点。酒店为了体现它的形象,表明它们的服务采用了电梯司乘人员,说明这一行为使酒店的边际收益(MARGINAL BENEFIT)等于(MARGINAL COST),而一旦顾客从这一行为中所获得的效用(UTILITY)变为负值,从而使得酒店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这一行为就会消失!而在这期间,酒店不知不觉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假设了组织是完全理性的,但在现实中这一假设在某些组织中不成立,它们由于不善管理,即使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它们也不改变行为!现实中存在电梯司乘人员的组织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况,尤其是一些盈利组织,像酒店等,因此,我认为电梯司乘人员没有存在的必要。
在不同城市或者不同国家,交通协管员的情况不同。如果他们都是发挥公共产品的作用,为什么美国纽约的第五大道没有交通协管员,而北京长安街上有一大堆?让人不得不觉得这是发展中国家在解决剩余劳动力。
如果说酒店里的电梯司乘人员是让顾客感受服务的价值,那么家属楼里的司乘人员确实没有这个作用。nie斑竹的分析有道理,家属楼的司乘人员很可能是起监视作用,而且这种现象在年代老的楼房里很明显,因为这种楼里的监视设备不完善。但在公寓化管理的居民楼里,好像没有司乘人员,它的摄像机遍布各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