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不花更多时间讨论问题本身呢?如果建国初期能对“罪大恶极”的资本家进行和平赎买,现在为什么稍微提一下对权贵的赎买就要被人骂呢?难道像张维营这样一个学者,连提出问题讨论的余地都没有了吗?如果学者一但提出个想法就要遭到满天辱骂,那我们又能把什么称作学术监督呢?我们是不是要鼓励学者发表意见之前都先看观众眼色行事?那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学术自由?
事实上,个人虽然认同张关于官员体团利益相对受损最大的基本判断,但这只是分析问题的一个起点或者角度,至于是否同意基于这个基本判断而形成的政策建议,那又是另一回事情了。关于其赎买政策(暂且这么称呼),我认为起码有这么几处应该被讨论批评。
首先是预期的问题。就是说,在制度设计上,如何能保证赎买制度不变成一个软约束。像现在东莞出台政策,在某种情况下,犯罪交罚款可以减刑,这就是一种赎买。这类政策存在的软约束问题是一样的。
第二,从理论上说,一个集团相对受损最大从而成为反对改革的中坚力量,则某种形式的赎买可以推进改革顺利进行;那么,对那些相对受损较小而反对改革的力量也不弱的,又该如何对待?也就是说,是不是应该有相当于土改中富农、中农、贫下中农的差别对策?农民可以按土地财产定身份,而需要被买断的权力可是一个新鲜词汇,具体该如何界定赎买对象,标准何在?
第三,显然赎买要以国家的名义进行,且不管可能的具体方式如何,它总是一种以公权力强行再分配的行为。那么,处于市场经济时代的我们,又该如何避免因此而再陷入计划经济的泥潭?换句话说,假如某些所谓阻碍改革进行的权贵能被国家定价买断,那别的东西(只要是被认定为阻碍改革进行的),当然也有可能被强行定价买断,那我们如何保证这种强制行为仅限于买断权贵而不及于其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