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2-11-21 14:44 
1、 银行是无法保证所有储户的随时取的,乱设前提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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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向大家宣布: ...
1、没有存款的情况下,所有储户是可以随时使用所有钱的;
在存钱之后,银行事实上是无法保证所有储户随时使用所有钱的。
这是事实,是无需任何人宣布的事实。
而银行,是在通过这种运营方式,获得了部分资金的使用权,因而付出了利息的代价。
2、“我已经再三说明了,企业完全可以不用别人的钱,也不应该用别人的钱,它自己可以去银行取得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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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点,我报以怀疑,事实上很多企业都在不断地寻找无息贷款、低息贷款的渠道,烦请说明。
或者说那个银行能够提供无息贷款?
不要把一切的说法建立在别人用不上的基础上,现实经济运行事实上是建立在所有的物品都有用的基础上的。
经济更是所有权的世界,当你使用别人的东西的时候,就形成了对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侵犯,需要付出代价。
就比如一间房子,可以自己住,也可以不住,用来出租获得租金——这是使用权和租金的交换。
就比如10万元钱,可以自己买辆车,也可以暂时不买,用来出借获得利息——这是使用权和利息的交换。
只有极少数的时候,确实出现了比如10卷手纸中的一卷,于是可能出现没有租金的情况——需要看到的是,这是在数额极低的情况下的忽略不计,而不是没有:
比如把这数额放大到1万袋手纸中的一千袋,借出一年,再还一千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