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肖觅虎的文章对我们的所有指控均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肖觅虎把所谓的指控材料在众多网络论坛上发帖并以邮件形式在学界广为传播,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我们的恶意诽谤;
三、事实胜于雄辩。请肖觅虎亮明身份,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欢迎肖觅虎到汕头大学与我们面谈。
汕头大学燕世超 赖小林|
楼主: 个性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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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回复网名“肖觅虎”诽谤汕大教授燕世超、赖小林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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