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in对效用理论的质疑中,主要基于图中的一段陈述。初始财富为w,面对失去10元或获得11元(概率相同)的赌局,其中,失去10元的效用损失为BD段,获利11元的效用增加为CE段。如果DB>CE,则拒绝该赌局。
哈佛大学经济系的John Campbell教授是这样解释的,得到11元的效用增量最少是11u’(w0 +11),失去10元的效用损失最多是10u’(w0-10) ,如果拒绝该赌局,则必有:10u’(w0-10) > 11u’(w0 +11)。
但是,10u’(w0-10)>BD; 11u’(w0 +11) <CE,因此10u’(w0-10) > 11u’(w0 +11)不能保证DB>CE。这该如何理解?
请高手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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