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收入翻番的前提是减税
李俊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据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测算,党的十八大报告里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既切实可行,又实事求是’。其中,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有望提前一至两年实现。”
可以说,没有人不喜欢涨工资。要知道,人们真实收入提高的有效途径,就是增加单位劳动力的投资和劳动生产率。也就是说,蛋糕做大了,这是最根本的。这些年以来,不管是财政收入,还是GDP都是翻倍地增长。本来,这些数字是可以振奋人心,但是形成明显差异的,就是老百姓收入增长却是那么缓慢。虽然经济不断在增长,但是很多人都没有分享到它。因此,网上就有了被增长的说法。
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是否实现,这不是喊口号,而是政策是否做出让老百姓实惠的东西。如果老百姓创造的财富,被政府拿走的部分过多,那么剩下给个人就变得少,自然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有资料表明,2010年中国税负率为43.9%,中国纳税人需要为税工作161天。政府本身不从事生产的,一切收入都是来自纳税人。政府的收入越多,那么公民自由支配自己收入的权利就越少。
多年以来,财政收入都远远高于经济增长,这样就形成了国富民穷。最近十年,珠三角一些密集劳动型的工资增长缓慢,并不是劳资一方拿得过多,而是政府拿得过多。企业的税负太重了,创造出来的财富给政府拿走太多了,企业和个人自然就会拿得太少。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从剥削角度解释低工资,但是极少敢于指出这是政府拿得太多了。
固定性是税收性质之一,也就是不管企业是否赚到钱都要交钱,这是收益高、风险低。相对工资来说,收益一般、风险一般。也就说,只要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工资。对于劳资一方来说,收益高,风险高。如果善于经营企业,再加上运气好的话,可以赚到普通劳动者上千倍的收入。但是要是倒霉的话,破产也是常见的事情。因此,要是我们眼红这些老板赚钱,那么又有谁体会到他们破产时的辛酸?因此,税收体制是否也要改革一下?从而和企业收益进行挂钩?
盛松成觉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完全有可能提前实现。在这里,我不讨论这个观点,而是想说的就是,如果不给老百姓减负,那么就会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其实,不管是打工还是当老板,日子都是不好过。由于税负沉重,赚到的钱往往都给税收做贡献了,剩下部分太少了。
要是真正想让人均收入翻番,根本做法就是政府减税。希望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税收不能超过GDP多少比例。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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