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蓝田日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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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慧:谁能改造世界?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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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4-10-12 19:1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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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慧

前些天在CCER的论坛上看到有人谈论张五常教授一篇讲农民问题的旧作,从而引发一些网友讨论土地私有化与废除户籍制度是否解决农村目前问题的关键。另外,还有另一些网友在争论张五常教授那句“经济学(家)不能改造世界,只能解释世界”的话。两个话题联系起来,促使我写下了这篇东西。 根据一位似乎是来自香港的网友提供的消息,中国政府已经有意着手改革目前这种将农村与城市分割开来的户籍制度,引入一种类似于美国绿卡形式的制度,取消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户籍隔离状态。 这消息如果是真的,对错本身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也是一个值得解释的现象。人为地分割农村与城市的户籍制度,最大的好处是有利于政府控制农村人口。中国自古以来的王朝大多是直接地亡于农民起义,所以控制农民的流动,在某些人看来,是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然而,控制农民的流动,造成城市与农村这两个劳动力市场不统一,农村劳动力所获得的边际报酬率远远低于城市劳动力所获得的边际报酬率。如果是在一个统一的市场内,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应该从较低边际报酬率的农村市场流向较高边际报酬率的城市市场,以使二者保持均一。但由于户籍制度人为地阻止或至少是妨碍了这种流动,使均衡状态无法实现(指不考虑户籍制度所带来的交易费用条件下,均衡状态不成立;如果考虑了交易费用,均衡状态永远成立)。这种“不均衡”导致农村劳动力获得低于城市劳动力的报酬,造成城乡收入流量的差异,长期下来,这种收入流量的差异进一步造成了财富存量的差异,这就是城乡贫富悬殊的根源。 这种城乡贫富悬殊,造成农民的不满情绪加剧,反而对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当城乡贫富悬殊程度越厉害,农民的不满情绪就越高涨,对于社会稳定的威胁度就越大,则户籍制度对于社会稳定的伤害程度,或用经济学术语来说是成本就越高。当这种户籍制度的成本越来越高,到了超过它所能带来的收益的时候,这项制度自然而然就会被废除,这就是对“户籍制度将被类似绿卡的制度所取代”这一现象的经济学解释。 将户籍制度改革的经济学解释扩展到解释一般的制度变迁上去,很自然得出的结论就是一项制度的成本如果超过其收益,这项制度就会维持不下去,要转变到另一项至少收益高于其成本的制度上去。也就是说,制度变迁是由成本—收益的对比决定的。 这就涉及到“世界是由谁改造”的问题了。如果把“改造世界”这个词用经济学术语来重新加以表达,则是“制度变迁”。所以,“世界是由谁改造”的问题就可以改成“是谁使制度变迁发生”。 这样就可以很清楚地理解张五常教授为什么会说“经济学(家)不能改造世界”(即“经济学(家)不能使制度变迁发生”。举例来说,即使在这个有关农村的问题上,经由详尽的经济学分析,所有经济学家都已经达成共识,或者同意土地私有化是正确的,或者同意土地私有化是不正确的。可是,在目前这种土地所有制的收益仍然大于成本之时,即使大家都达成共识,认为土地私有化是正确的,目前这种土地所有制还是不会改变;而当目前这种土地所有制的成本大于收益时,即使大家都达成共识,认为土地私有化是万恶之源,目前这种土地所有制还是要改变,挡也挡不住。这大概就是孙中山所说的“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吧。不过,孙中山所不知道的是,“历史潮流”并不一定是往正确的方向去的。 张五常教授曾指出,经济学家见到政治家采纳了自己的建议,就以为自己有改造世界的能力,其实他只是被政治家利用了。政治家如果想这样做,自然就会采纳经济学家的意见,以此来证明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政治家会说:“我的做法可是经过专家论证的啊。”);政治家如果不想这样做,哪怕经济学家磨破嘴皮子,也不会说动政治家。而政治家的决策,不过是以他自己的成本—收益比较来作出的,实际上并不管经济学家在这个问题上说了些什么。 张五常教授这个意见是对的,但可能会造成人们一个错觉,就是以为经济学家不能改造世界,但政治家能。表面看来,似乎政治家确实能改造世界,因为他们掌握了改造这个世界的政治资源(认为经济学家能改造世界的人则认为经济学家掌握了改造世界的知识资源)。 那么,政治家能改造世界吗?或者说,政治家能使制度变迁发生吗?我在这里想起在日本时曾与一个在庆应大学攻读金融博士的中国留学生讨论过日本金融自由化的政策推出的背景。她指出,很多人有一种误解,以为日本金融自由化是日本政府受到美国的经济自由化思潮和英国政府推行金融大爆炸(Big Bang)的实践所影响,而主动推行这些政策的。其实,日本金融自由化的的推行,并不是日本政府在一夜之间突然大彻大悟,认识到过去干预市场之非,认识到自由化的正确的、对日本经济是有好处的。实际上,日本政府一向都声称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实际上就是政府以劝说的形式指导企业,是一种软性的“政府干预”的方式)是一直以来日本经济成功的关键。而是形势发展到当时那个关口,日本政府想继续管下去也已经管不住了,只好放手。也就是说,“非不为也,乃不能也”。当时的日本政府实际上是除了推行金融自由化,别无选择。 由此可见,政治家也不能改造世界。其实,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明确指出,决定制度变迁是否发生的,是成本与收益的对比。也就是说,是客观形势的转变导致成本与收益的变化决定了制度变迁是否发生,与政治家相信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没有关系;就跟经济学(家)得出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的结论没有关系一样。 然而,我们还是要刨根问底地追问一句:到底是谁改造了世界?结论其实已经迢然若揭:谁也不能改造世界,世界之所以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是社会中的各个人、各个利益集团互相博弈、较量之下形成的均衡。问“谁改造了世界”,就跟问“谁决定了市场上的价格”一样愚蠢。市场上的价格既不是买方决定,也不是卖方决定,而是所有人的互动、调节而决定的。确实,所有人都有影响价格以使之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变化的动机和行为,但最终的结果却不以市场中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同样的道理,社会中任何一个个人、利益集团,却希望能形成一个对自身有利的制度,也确实积极地采取各种行动去达到这个目的。但最终来说,没有一个单独的个人或集团能真正决定社会中的制度结构。 前面说制度变迁是由其成本—收益对比决定的,与这里说制度是社会中的各个个人、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并不矛盾。成本—收益是谁的成本—收益?是每一个人、利益集团的成本—收益。每个人、利益集团根据自己的成本—收益,决定目前的制度是于己有利还是有害,从而相应作出是要致力于维持现有制度还是致力于推动制度变迁发生。社会中每一个个人、利益集团进行这样的成本—收益对比,然后作出相应的行为选择,这些行为在社会中互动博弈,最后表现为制度保持不变或发生了变迁。制度不变,显然是社会中该制度的受益者的势力超过了受害者的势力;反之,制度变迁,就是社会中该制度的受害者的势力超过了受益者的势力。(当然,每一个人或利益集团都不是单纯的受益者或受害者,因为某一特定制度都给他们带来成本与收益,成本正是他从该制度受害的衡量,收益正是他从该制度受益的衡量)这就正如价格上升是需求的强度超过了供给的强度的表现,价格下降是供给的强度超过了需求的强度的表现一样。 了解了制度与价格的这种对等关系,“谁改造了世界”或“谁使制度变迁发生”这样的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很明显的了。 也有人会认为我过于低估知识(思想)的作用了。掌握了正确的知识,可以降低信息费用,使那些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作出有违他们的利益的选择的人能改为作出正确选择,则还是可以通过影响人们对成本—收益对比的估计而影响他们的行为,从而影响世界的走向。 我承认这种影响存在,但不认为这种影响很重要。首先,前面已经说过,人们根据其成本—收益对比而进行旨在使制度有利于己的行为,但最终结果是什么,还是取决于整体的博弈,而不是他选择了什么行为。除非关于某项制度的知识分布得如此不均,以致这个制度的受害者(受益者)相对于受益者(受害者)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这种信息不对称不存在的话,制度本应由于受害者(受益者)在博弈中占上风而发生变化(保持不变),但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存在,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即制度变迁已经不是主要取决于成本—收益对比,而是取决于对成本—收益对比的估计是否正确)。这种情况可以短暂地存在,不可能长期地维持。林肯的名言:“你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或永远欺骗少数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如果存在信息不对称,这意味着处于信息劣势的人选择了“理性无知”,即获取信息的成本高于其收益,也就意味着制度变迁(制度不变)对于制度的受害者(受益者)的损害(好处)甚微,不值得他为了获得制度变迁(制度不变)的收益而支付获取有关信息的成本。所以,如果制度变迁(制度不变)对于某人利益攸关,他不大可能处于信息不对称中的劣势一方,消除信息不对称实际上可能是对他不利,而不是对他有利,甚至很可能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出现就是他有意造成的。 最后,我讲一个我很久以前在看弗洛伊德的传记时看到的真实故事来作结尾:弗氏年轻时致力于研究癔病(即俗称的“歇斯底里”的精神病)。当时的医学界存在着一种偏见,认为癔病是意志脆弱的女性才会患的,男性意志坚强,绝对不可能患癔病。但弗氏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了大量的男性癔病患者。(实际上是否患癔病与意志是否坚强无关,拿破仑这样的军事强人,意志当然坚强无比,但他恰恰是一个癔病患者)弗氏将这发现写成学术论文发表,由于推翻了传统的结论,一开始时受到强烈的反对。对此,他早有心理准备,并不觉得奇怪,然而令他感到奇怪的却是,一位学术界的前辈高人也极力反对他的结论。这位前辈高人学术成就显赫,而且学术道德非常好,一向为人称道,弗氏也非常尊敬他,可他居然竭力地反对弗氏的结论。由于这位前辈高人德高望重,他加入了反对弗氏的阵营使弗氏的处境一度非常困难,几乎无法在学术界立足,甚至连医院里的饭碗也差点不保。然而,就在这位前辈高人临死前,他忽然把弗氏叫来,说:“其实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你的结论是对的,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男性癔病患者。” 以为掌握了正确知识,就可以改变人的趋利避害的天性,那真是想得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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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李俊慧 学术论文发表 信息不对称 土地私有化 金融自由化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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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sc2 发表于 2004-10-25 10:44:00

难怪评选中国10大经济学家,张五常名列第一,

总有人奉其为圭臬...

更多文章请点击我的专栏,欢迎移步http://charlielzheng.chinavalue.net 深入交流

藤椅
nie 发表于 2004-10-26 10:42:00

1、“很自然得出的结论就是一项制度的成本如果超过其收益,这项制度就会维持不下去,要转变到另一项至少收益高于其成本的制度上去。也就是说,制度变迁是由成本—收益的对比决定。”——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分析起来就难了。制度的成本如何衡量?据我所知,一般做交易费用计量的从来不计算此项。如果制度的创设成本难以衡量,何来成本收益分析?如果制度变迁的收益超过成本,新制度就会出现,那么如何解释那么多低水平的无效制度?如果反过来用有效来解释变迁,我看那也是taotology吧?

2、所改造世界是有所有人共同推动的,我看马克思比谁都说得好。不过,等于白说。李俊慧既然引张五常为偶像,自己也要小心掉进各种taotology阿。呵呵。

其他内容没细看,但愿没有误读。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板凳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4-10-26 16:55:00

nie兄所言有理。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报纸
陈云 发表于 2005-1-13 03:49:00

你好

亲爱的朋友:
  您好!
所谓人人平等自由,如果仅仅从政治权利来做,已经过时很久了。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直接从社会经济本身去解决人类的平等自由问题,就更为可行。并且只有人类内部的问题,人类与人类之间的问题解决了,人类才能全力以赴去面对人与宇宙人与自然历史的问题。也直到此时,人类才是作为真正的人类而存在和创造自身的历史的——公有经济人权法案就是这一切的基础和起点


公有经济人权法案

第一项:划分各级各地公有资本及资源产权。
第二项:把所有对应公民看作其对应公有资本及资源平均平等的股东。
第三项:按股份制属性建筹对应公有资本法人,对其公有资本经营管理。
第四项:由对应人大主持其产生及换届。
第五项:对公有股权及其运作的特殊规定 。

第一款:公有股权,自公民出生之日,即无条件所有,随其死亡自然消失。任何人,机构,法律都不得剥夺任何人之公有股权,其本人也无权转让,买卖和传承,并且公有股权的控制权只能由其本人或其本人授权行使。
第二款:对无行为能力的弱智公民,植物人,及未成年人等,由其监护人接受其公有股权的收益,同时监护人必须保障被监护者得到其收益的充分利益。若其本人转为正常或满18周岁,则立刻拥有其公有股权的全部权利。
第三款:各级各地公有产权及其法人,是平等的经济与市场主体,无任何行政隶属关系。同时,个体公民是各级公有股权的兼有者,而各股权互相独立,互不关涉。
第四款:国家与政府税费收入的一部分,要无条件转为公有资本。其额度,由对应人大决定
第五款:公有股权无股市,但可以委托代理。
第六款:本法案原则上支持公有资本与法人的升级,但必须以市场经济的正常方式进行,而排除任何行政方式。

私人经济的活跃与活力,一方面源于生产力科技的“落后”,一方面源于其对立面:即“公人”主观能动性弱的缘故。但极端可以改变事物的面貌甚至本性。极端的落后,造就的并非是私人能动性,而是原始社会主义;而极端的发达,却必然要造就现代的社会主义;而另一方面,不极端的发达,即也是不极端的落后,却要造就到如今几千年的私人主观能动性混账史!
现今,我们到处可以看到经济与生产自动化的影子,而另一方面,谁都又感觉可望而不可及。为什么?就在于如今人类经济格局的畸形:一方面,劳动力比自动化更加廉价;而另一方面:劳动力排斥自动化。但我们谁都清楚,没有什么比人更珍贵,也没有什么比自动化更能带来人类的解放。但为什么自动化不能普及人们不能得轻闲呢,恐怕我们只能得到一个极其模糊的答案。如果说资产者是自由的话,那么不自由的,就是那些不劳动就不能过活和致富的普通劳动者————是他们,这些干活人,牵制了自动化与人类解放的实现。当今人类社会这种尴尬的局面,并不是老早的问题,而是最近的,是人类科技生产力发展到今天的问题————人民公社时代的中国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的,如果存在,恐怕就好了——而今天,我们却现实地走到了这一步:自动化碰上了人权的牵制:是放弃自动化,还是放弃人权,恐怕两者都不可取。而问题却在所有制。我们赞同私有制,但不赞同绝对私有制;我们赞同公有制,但不赞同不公的公有制——而股份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二元所有制格局与结构,就是我们今天最好的选择。股份公有制,既要求股本的公有制性质,又要求公有资本与资源的股份制属性,这就是《公有经济人权法案》的特殊意义。那么《公有经济人权法案》与股份公有制又是如何促成自动化与人类解放的同时实现的呢?——资本与资源的股份公有制集中统一,一方面使大规模开发与采用自动化的局面形成;另一方面,每一位公民,都将享受到这种自动化所带来的‘利润’与‘轻闲’的‘人权’——“利润”,解决了每个人的经济问题;“轻闲”,使每一个人从传统劳动中解放出来;而“利润”与“轻闲”的共同作用,又将使新经济新生产新生活成为时代的必然。至于私人经济,则是一方面传统下去;一方面,在新公有经济的土壤上,诞生出新私人经济:也就是说,那时,每个人的公共股权与其服务于公有经济的劳动创新收入,将成为人们主要的私人经济——人人是公有经济天生的老板,人人又是自由劳动者——所谓不劳而获,过去曾是革命的弊病,而今天,则是人人都应享有的人权。同样,劳动过去是一种负担,而今天和未来,则绝对是一种享受和自由。一切得益于自动化,得益于《公有经济人权法案》所支撑起来的新人类经济局面。今天,所谓失业就业问题;所谓国企利益问题;所谓生产力提升及城乡整合问题;统统是扯淡——因为若人们还是在旧局面下挣扎,那么一切都是妄然!如果说“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对自然及生产科学适合,那么对社会科学也同样。人权的发展,不但求助于科技生产力,更要求助于人们的勇气,求助于人们的科学素养。在这方面,知识份子就担负了21世纪人类腾飞的领导重任;而至于勇气,则只能靠低层群众自已。如果说人民公社的失败是必然的,那么今天,《公有经济人权法案》对人类解放的意义就也是必然的——因为无论怎样,向更高处跨越的台阶已经奠定--------

目前,虽然大批农民子女甚至中老年农民涌进城市与开发区,但仍有近三亿农民与世隔绝,农村城镇化进程缓慢,后劲不足,农业现代化特别是产业化无从下手——这看似简单明了的问题背后,其实是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发展的大问题——走西方之路,显然不行,但维持原状,也不是办法。如何在21世纪走出一条阳光大道,就成为中华民族最紧迫的问题!
而公有经济人权法案的出世,就是我们的太阳!
第一;他解决了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公有经济无从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从主体到客体;从国家级公有经济到乡镇级,《公有经济人权法案》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它以明确的法律形式,赋于每一位公民各级股权:从控制权到收益分红权;从天生所有到明确规定“以股份制属性建筹对应公有资本法人”。
第三;它所指明的股份公有制,是真正的公有制,它明确排除了政府所有制与私有化,排除了公共股权的买卖,转让和传承。
第四;它明确规定了各级各地公有产权及其法人是平等的经济与市场主体,无任何行政隶属关系,并排除以行政方式升级或合并的问题。
````````````

总之,《公有经济人权法案》是如此清晰而神奇地理顺了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使公民一下子站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上。私有经济,国有经济,公有经济,社会福利保险保障,慈善事业,构成了公民五大经济防线。“私国公”三种所有制齐头发展,交相辉映,从而构成国民经济三大层次:第一层;国有经济,其直接或间接支持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第二层;各级各地公有经济,其天生是国民经济的主力军,并且是每位公民的经济人权基础。第三层;私有经济,机动灵活可大可小,构成国民经济最活活的肌体。并且三种所有又可股份制融合,相得益彰。
这样,我们才最终走到农村,再重新审视三农问题。本标题之所以城社化而非城镇化,是因为城社化是以大学为蓝本,进行家庭化改造的杰作,它与全民教育与文化事业大发展相匹配,从而必将成为城镇化的替代品。所以我们有意城社化替代城镇化。《公有经济人权法案》的实施,必将使农民从经济政治到教育文化生活,都来一个大翻身。但倘若农民再以现前大散聚之村庄为据点疯狂构建新家园,那么后果可想而知。并且土地若不及时集中化产业化,后果同样严重——所以那时就必须同时进行城社化改造和农民以土地换股权的行动——只有这样,“三农”才算真正彻底革命;城乡也才会真正走向整合——土地的集中,将以乡镇级为单位进行而避免村级。国家,仍是土地的所有者。

当农民掌握了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这些更高级的公共股权之后,可以想见,他们将以怎样的热情关注其股权与分红;将以怎样的热情与兴趣投入到更高级的国民经济与生产服务之中;将以怎样的热情与兴趣去改造自已的身心`````````《完》ok

地板
switchmode 发表于 2009-10-15 18:50:39
在避免出现对所有人都不利的局面上,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7
luzhongqun 发表于 2009-10-15 20:13:19
任何一种重大的制度的产生因该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就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本意,政府的初衷是希望将束缚在农民身上的户籍---这个已经不适合于现在的生产力的社会关系进行改革,将更多的劳动力解放出来。如果我们回过来看当年的取消农业税,到现在建立新农村,再到农民的医疗保障等等。政府都在传达一个明确的信号,对于农村的发展已经走到了一个历史转折点,而这个转折点的来临不是以个人意志可以左右的,我们惟有尊重和顺应历史才能解决中国未来的问题。第一,中国未来的消费肯定是以农村为增长点,解放了农民实际上是为着个增长点奠定了基础,试想一个百万富翁即使在有钱也就一天吃的也就这么多,多吃了他消化不了,如果所有农民都能够吃宝,那样的消费是巨大的 第二,未来中国即将进入老年化的阶段,劳动力肯定是不足的,城市可以劳动的人口是在逐渐的减少,而补足劳动力的关键就来至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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