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色」「空」「性」「相」的简释】(修改版)
【色】
佛教中的「色」,通俗简洁的说——
广义上,类似于哲学上说的客观事物;狭义上,指眼可见的现象对象。
【空「空性」】
空:一般即是指「空性」或「性空」。
空性,即哲学上所讲的「不(是)存在」或「无存在」、「没有本体」、「无本质」。也就是所谓「无自性」。
虽然有很多细节的说明与解释,但就主要和一般而言:「无自性」与「无我」同义。
就「空性」或「性空」而言:
「空」大致可理解为「没有」,或「无可寻」。以下部分世间言教及三藏教证——
『中国百科全书·佛教篇』:佛教教义。音译舜若。佛教用来表述「非有」、「非存在」的一个基本概念。
庄春江居士『阿含辞典』:「无;没有」的意思;指「无我」。
明·杨卓『佛学次第统编』:男女一异等诸相无实,因缘所生,究竟无体,故谓之空。
宋·永明延寿禅师『万善同归集·五』:教所明空,以不可得故,无实性故,是不断灭之无。
『大乘义章·卷一』:众法成生,故曰众生;生但假有,无其自性,是故名为众生无我。众生性相,一切皆无,说之为空;寄用名人,无我与空,义同前释。性实名我,阴中无我,故曰我空。
『辩中边论·上卷』:补特伽罗及法,实性俱非有故;名无性空。此无性空,非无自性。空以无性为自性故;名无性自性空。于前所说能食空等,为显空相,别立二空。
『成唯识论·八卷』:无性空者:性非有故。
[印度]安慧菩萨造『大乘中观释论•卷七』:复说,于诸行中一切法无我即无自性,当知此中所言我者,即是自性别名。
【性】与【相】
性——自性(就主要而言与「无我」之「我」同义),与:体、体性、自体等,就主要而言同义;相对于哲学术语,与:本质、本体、存在、实体等,就主要而言同义。舍尔巴茨基翻译时,转译为汉语为「自性本体」。「性」与「相」是一对对应概念,「相」大致可理解哲学中对应本体的「现象」一词。
性:用一般性的哲学定义说:指现象背后,使现象综合成具体事物的内在规定性,简称: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佛教中的解释为:使此成为此,区别于非此。
「性」与「相」如何区别,西方哲学有句话讲的最简洁明了:感官感觉的一定是现象,本体只能理性把握,简单说:只要是你看到了,听到了,摸到了等感觉到的,一定是现象,感官感觉到的一定不是本体、自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