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上述观点的理由:
1、政策一直都有,只不过此次由二选一变成单选。一直以来,ZF对二手房不满5年的征收个税,两个口径总价的1%或者差额的20%。由于后者执行上有难度,一些福利分房,公房等等没有完整的购房手续的,无法判断原值,后来地方ZF大都采取前者。此次强调,还是会面临上述问题,而且还是开了口,对于能够判断原值的,采取差额的20%。那么不能判断的呢?
2、政策限制了刚需,对有实力的投机者没有影响。清楚二手房交易的都清楚,之前为了避税,可以全款过户,选择差额缴税,现在一样,签订新合同可以不涨价,0增值的合同过户依然不需要缴个税,真正需要交税的还是那些要用贷款买房的刚需。
3、政策设定是在房价无限上涨的基础上的,对房价下跌的情况没有考虑。一天有人问,要是有人300万买了房子,然后200万卖掉,差额-100万,ZF能倒贴吗?虽然开玩笑,但可以看出ZF也跟大部分卖房人的判断一样,房价是不会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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