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古城丽江为消纳金沙江中游水电上马电解铝项目的讨论不绝于耳,此举引发公众质疑:丽江古城上马高耗能、重污染的电解铝项目,为了“GDP”而不顾生态环境,让丽江百姓情何以堪?为此,云南省的想法是:就地上马高耗能项目,将廉价的清洁水电就地消纳。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打击“三高”行业、限制产业规模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落实环保政策的重要手段,这一决策是符合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要求的,短期内切不可有丝毫的动摇或者形式上的变动。地方政府以污染之名发展清洁能源的做法不可取。
众所周知,水电是火电外最具开发潜力的能源利用方式,也是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能源构成中应当占有重要比重、扮演突出角色。我国水能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和北方大江大河,在利用过程中常常面临生态破坏、污染物排放、水电站布局过多等不良现象,给当地水资源高效开发造成了不良影响。
而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本已存在产能过剩、结构失衡、企业盈利能力低下等顽疾,地方政府再度上马这些项目的做法有失妥帖。地方政府单纯以地方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积极追求工业产值,却置百姓生活、环境保护于不顾,这种做法与科学发展观要求有明显冲突。同时还会加剧行业产能过剩的困境,产业结构调整周期或因此而拉长。
另外,将廉价的清洁水电就地消化并不值得称道,这不足以掩盖高耗能项目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且二者在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环保效应方面所体现的侧重点完全不一样。发展清洁能源值得鼓励和肯定,但若清洁能源的产生伴随高耗能产业而兴起,则清洁能源就不具备存在的理由。
任浩宁指出,以污染之名发展清洁能源的做法不可取,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尽早给予严查和整顿,尽快消除所建项目给当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做好水电规划工作也迫在眉睫,虽然我国水电蕴藏量较大,但重点河段、重要流域的开发利用已经取得很大成效,水电站的布局基本已达到整个行业的发展要求,再盲目上马批量中小水电站无异于破坏整个行业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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