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逻辑学导论
——如何把基于科学的哲学引向深入
第一章 哲学是什么
第一节 哲学的定义
§1 哲学的概念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所谓世界观是指人们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表明哲学不是一般的世界观,而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即成为学说体系的、在很高的意义上和程度上能自证其观、自圆其说的世界观。
§2 哲学的对象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它研究的对象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否有着一般的共同本质、属性和规律,如果有是什么(是怎样的),怎样证实;世界中的事物(自在实在的整体)是怎样存在的,其间的相互关系从根本上看是怎样的;在世界中人是怎样的存在者,人与世界的本质关系如何,人应该怎样从根本上认识和对待其周围的世界。其中的核心问题是两个,即世界上万事万物有无一般本质、是什么,人与世界的本质关系如何。
第二节 真正的哲学与科学的关系
§3 真正的哲学要基于科学、合于科学
哲学作为对世界的理论化、系统化的根本看法、根本观点,是不能孤立存在而又自圆其说的,尤其在科学已经高度发达的今天。真正的哲学要想科学、合理地“从根本上说明世界”,就必须最大程度的基于科学、合于科学。这样的哲学还会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吗?当然有。真正的哲学存在的最大价值在于它源于科学又“高于”科学——因为科学对世界的认识大多采用分别探究、分解(分析)说明的方法,而由此造成的一个明显后果是使世界及其中的事物“变得”支离破碎而难于完整显现,使事物间丰富而多样的关系、联系被不同程度地“遮蔽”、“掩藏”起来从而“变得”孤立、静止和简单、片面。哲学作为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所要把握的正好是科学所无法直接提供的,因而基于科学的哲学是能够在一定的意义上和程度上克服或弥补科学之不足的。
§4 真正的哲学是“原科学学”和“前科学”的某种混合物
真正的哲学作为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必须自觉基于科学和合于科学,为此哲学必须首先是“原科学学”,即通过对科学和科学史的研究来吸取科学原理的精髓。
原科学的工作不仅哲学界会做而且科学界也在做,那么哲学的原科学与科学自身的原科学又有什么区别呢?科学界对科学与科学史的探究往往采用具体、专业、分门别类的方式进行,而哲学对科学与科学史的探究则主要采用抽象、概括、辩证综合的方式进行,因此虽然研究的对象基本相同,但是由于研究方式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简而言之,哲学原科学而得出的结论是合乎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对世界的根本观点和得出这种根本观点的方式方法,以及由之所必然推论出的进一步的认识和做法(仍需要在进一步的观察和思考中加以检验、修改、丰富、完善)。也就是说,哲学的观点虽源于科学但并不“囿于”科学,对科学的某些具体结论(例如“运动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必须也必然要有所扬弃和超越的(例如“运动是绝对的”)。——这样的哲学虽然并不是严格合乎科学的,但也并不是非科学或反科学的,在一定的意义上讲,毋宁称它是“原科学学”和“前科学”的某种混合物。
第三节 真正哲学的主要构成
§5 真正的哲学的核心内容是实体逻辑学
哲学作为关于世界观的学说,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世界中万事万物有无、或者有哪些最一般的(共同的)本质属性和规律。
所谓事物(意识等主观性存在除外,下同),是指自在实在整体(简称实体),亦即在世界中自在存在的、相对稳定的运动、变化的整体。哲学对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间的本质关系的研究不是采用个别的、专门的、具体而微的方式而是采用抽象的、概括的、辩证综合的方式,亦即不是采用科学的方式而是采用逻辑的方式,因此哲学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于一般科学的结论,而是一种实体逻辑的结论。概而言之,真正的哲学在本质上和主要内容上是一种实体逻辑学,亦即高度抽象了的事物逻辑学,是以实体(事物)为对象而对其存在(生存)、运动、变化、发展的内容、条件及过程进行高度抽象的和逻辑的研究的学问。
作为哲学的核心内容的实体逻辑学,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最根本的逻辑学。
§5 真正的哲学首先包括一般世界观和实体逻辑学
真正的哲学对世界及其中的事物的研究一般而言是抽象的。哲学的抽象是指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有技巧地“忽略”事物偶然的、次要的、个别的、“细微的”表现和过程,而后粗略地“勾勒”或“重构”事物必然的、主要的、“整体框架性的”内容和过程的认识方法。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称之为最高抽象,是指对世界中的万事万物的最一般的(共同的)本质、属性以及其运动、变化的最一般的规律所进行的抽象;另一种称之为高度抽象,是指对同质的事物的一般(共同)的属性、规律所进行的抽象。
真正的哲学对世界及其中的事物的研究一般而言是概括的。哲学的概括是在抽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指对抽象把握了的事物(或事物的诸构成要素)及其动变过程进行辩证分析,进而从中概括出同类事物共有的属性、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方法。
真正的哲学对世界及其中的事物的研究一般而言是综合的。哲学的综合是指按照事物(或事物的诸构成要素)及其动变过程固有的特征、属性和变化发展的趋势、过程进行逻辑化推演,最后再对逻辑化推演的全部内容加以辩证的综合的认识方法。
真正的哲学对世界中的万事万物进行最高抽象,并进行概括和辩证综合,得到的成果我们称之为一般世界观。哲学对世界中的具体事物进行高度抽象,并进行概括、综合,得到的成果我们称之为事物观或实在论(实体逻辑学)。因此哲学首先就包括一般世界观和实体逻辑学,其中,后者又可以分为自在实在论(生存逻辑学)和实体辩证法(动变逻辑学)。
§6 一般世界观的主要内容
一般世界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世界中的万事万物有无终极共同本质,有什么样的终极共同本质,怎样证明;世界中的万事万物有无终极共同本性,有什么样的终极共同本性,与终极共同本质的关系如何;具有终极同一性的世界从本质上看是什么样的世界,其最根本的特征是什么;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物,人与世界的本质关系如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世界的本质关系等。
§7 实体逻辑学的主要内容
事物是自在实在的整体,它们之所以能在普遍流变的世界中相对独立并稳定持存,是因为具有内在自实自生机制,这种自实自生机制及其所依赖的内外条件和内外交流的总体秩序是生存逻辑学(自在实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事物是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发展之中的,事物的动变和发展遵循着同类事物共有的规律,并有着自己的独特逻辑,而事物动变和发展的固有逻辑是动变逻辑学(实体辩证法)研究的主要内容。
生存逻辑学包括事物的静态构成逻辑和动态过程逻辑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的核心范畴是:要(因)素及其分布与流变,子(分)系统,关系模式,自实自生机制,整体或系统。后者的核心范畴是:内外要(因)素夫人交流和互动,子(分)系统的自实自生和互实互生,实现形态的内在决定和内外共同确定。
动变逻辑学的核心范畴是:动本体和动实体,相互运动—作用—改变…联结的机制和规则(小规则),由众多小规则的共存与互动所构成的总和式秩序(大秩序),大秩序中的合成式运动,内外交流与互动引起的子(分)系统的建构、解构和新构,新自实自生系统的产生、持存、动变和发展。
说明:要素是指整体或系统中的实在性构件;因素是指参与构建整体或系统的实在性构件的某个(些)环节、局部侧面或由其所起的某种(某些)作用、影响。子系统是指整体或系统中主要由要素所构成的实质性小系统,是一种稳定的和专门化的“要素编组”。分系统是指整体或系统中主要由因素所构成的(可以包含有一些要素)准实在性小系统,是一种不甚稳定的、在自在动变中所“附带”实现的“功能组合”,例如在事物或要素间存在的信息传递系统和呼应式联动系统等。
§8 真正的哲学还包括人本逻辑学
哲学研究的另一核心问题是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
真正的哲学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研究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以对世界的研究为中心,在对世界的把握中内含着对人和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把握,主要在实体逻辑学中(传统的本体论哲学是实体逻辑学的朴素表现)得以渗透、表现;另一是以对人的研究为中心,从世界的人化视角来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人本逻辑学中。所谓人本逻辑学是以人和由人组成的各种群体和集体为对象而对其生存、运动、变化、发展的内容、条件及过程进行高度抽象的和逻辑化的研究的学问,它是哲学的另一个主要内容。
§9 人本逻辑学的主要内容
人是物质性存在和精神性存在的高度统一体,同时是社会性存在和自我性存在的高度统一体。作为物质性存在和精神性存在的高度统一体的人,以主观能动性为其本质特征和本质能力,与其所生存和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之间存在着既适应又改造、既索取又维护的多重关系。所谓人的社会性是指人必需在社会中生存、变化和发展的属性,它是人的本质属性,具有根本性、多样性、群体性、协作性等特点。所谓人的自我性是指人为了追求自我的满足和实现而进行活动的属性,它具有独存性、共生性(互动性)、自生性(自构性)、应变性(多样性和自新性)等特点。人的自我包括物质自我(身体)和精神自我(心灵)两个方面,因而自我的满足与实现也就包括身体的生长、满足、发展和心灵的发展、满足、完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实现是需要丰富而多样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的,是离不开人与世界之间丰富而多样的互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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