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中一直以来有一种不好的现象:部分坛友不分实际地大批特批一稿多发、一稿多投的现象。诚然。一稿多发无形中占用了他人的机会,在版面稀缺的状况下,愤怒的情绪可以理解。但是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有多少人是真的为了一稿多发而一稿多投的呢?就个人而言,即使我一稿多投了,但在有期刊录用的状况下,其他尚未通知的期刊我会以合适的方式拒绝掉,一稿多发在我看来,除非脑子发热,否则没有人喜欢承担这个骂名。更有甚者,万一日后被揪出来,肯定影响个人的发展,这个风险应该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的承担的。
制度的错误不应该由个人来承担后果,尤其是人微言轻的小人物。你我都是小老百姓,很多时候一稿多投、一稿多发都是被迫的,一稿多投也是基于理性的选择:
1、无限的等待。很多期刊的审稿周期明确规定三个月,但是在关系稿盛行、行政化日益严重的今天,可能80%以上的期刊、80%以上的版面早就确定好稿源了,没有关系的只能竞争剩下的20%的资源。大家实力相近的情况下,录用与否很多时候就看编辑的心情,这种情况下指望专稿专投,除非是约稿,否则很可能文章就臭在手中了。我一个朋友很守规矩,坚持专稿专投,结果三年了文章还没有下家。试问求学生涯有几个三年可以等待?
2、恶意的拖稿。几乎所有期刊都会在投稿须知中加上这么一句话,……月未见回复,请自行处理。实际上这就是一个霸王条款,很多期刊就是以这条规定为尚方宝剑,硬生生的拖稿。比如《新疆大学学报(哲社版)》,稿件投过去都快一年了,都是新到稿件。
3、剥夺作者的知情权。也有一部分期刊很有意思,文章投过去石沉大海,录用了也不通知。结果文章被别的期刊刊发了,他也录用了。一稿多发了,但是期刊社连作者最基本的知情权都剥夺了,又怎么好意思说不让作者一稿多发呢?
说到底,一稿多发、一稿多投是体制的原因,根源在于书刊号的垄断供给,增多粥少,利益集团化。正李总理所言,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其实学术期刊也是很多既得利益者的工具,我亲眼目睹一个学报编辑五一假期写了两篇文章,在10之内就确定录用了,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为什么这么快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所以个人还是提倡实事求是的看待一稿多发、一稿多投的问题:一稿多投在当前体制下是个无奈的选择,根源在于学术期刊的种种不合理的规定。一稿多发也要区分情况,主观故意的一稿多发很少有人为之,如果确实是恶意的,坚决谴责。但是更多的情况却是制度的原因造成的,需要实事求是的看待,因为说不好下一个不幸者就是你我。制度失误造成的个人悲剧不应该由个人承担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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