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与效用区分网上讨论
闹了半天,原来你并不坚持价值与效用相区分呀.如果是这样,自然就无所谓一点对多点的问题了.你说的感量,应当是指相对价值吧.你如何解决相对价值与"绝对"价值(即效用)的换算呢,即如何货币化呢?我觉得这个问题似不易绕过.
我是这样想的.举例来说,第一,同是十元的两本小说A和B,其效用是相等的,都是十元.第二,A和B的价值不等,即小说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感不同,(在宏观上,对应黄有光有钱不等于快乐的实证调查)第三,每个消费者的最终感觉,相当于你说的感量,可能是不可通约的\异质的.第四,虽然从理论上说,可以测出一个绝对量(如神经元上的电波信号强度),不过它与效用是难以直接换算的;第五,这种绝对价值量可以有一个相对的表示方法.比如消费者1从这本十元小说A中获得的满足,相当于另一本二十元小说C才能带来的满足.第六,根据行为经济学方法的定义,将价值定义为效用相对于参照点的得失,具体来说,价值是一般效用相对于参照点上个人效用的得失.此例中以消费者1的价值超过了效用一倍。第七,由于每个人的主观感受(包括神经元反应)都不同,效用可以是唯一的;但价值(即同一个效用对应的价值)却是有多少人就有多少值。可以出现集值映射中的多值逻辑。
现在我的问题是:如果不将价值与效用分开,你说的感量,不会处在如下两难中吗:一是假设感量是不可通约值,由于每个人与每个人之间尺度不同,难以转化为一般等价物;二是假设感量是可通约值,则与抽离了个人主观异质性的效用无异了。
之所以认同卡尼曼将效用与价值分开,就是因为要解决这个矛盾。而价值与效用一旦分开,你说的那种黑客帝国式异化的担心也就自然不存在了。因为价值与效用分离的商业含义,正是为了消除中央计算模式。未来商业中,一点与多点的关系,正是集中与分布的关系,中央交换产生均衡价(一点),而各个节点(消费者)产生价值量(感量),二者合成的是实际成交价。
黑客帝国其实是图解鲍德里亚理论的思想小儿书,鲍德里亚相当于认为你说的感量,是只可表现(符号与真实符合),不可模拟的。举例来说,消费者在电脑设计台前定制福特车,定制即生产,这时的个性化信息,是不可采集的,是表现的。所以消费者是主动的,而不是受控的,他甚至可以凭借自己参与了定制这一点,要求剥夺生产者的部分权力。而效用量只是一个由他所谓“生产之镜”反射出来的模拟的东西,是过滤掉个性之后的概率化的消费者价值。鲍德里亚本意是要解构现代性,打碎“生产之镜”,可电影让人家看到的是相反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