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当“营改增”普遍推行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必然要发生某种显著变化,对地方ZF而言,必然涉及到财力的重新分配问题,如重新调整现有税种的分成比例,或者开征新的税种给地方,以使地方财政能够不至于因“营改增”而出现财力下滑现象。
第二个问题: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关键是制度如何落实。从个税方面看,可以适当加强稽查力度,结合12万元及以上纳税人的自我申报,进行重点抽查,并选取某些有代表性的案件向社会曝光,起到威慑作用
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