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百五 发表于 2013-7-25 11:46
1,我的阐述外延波普尔的要大些,但是其实我更认同波普尔的可证伪性(比我帖子阐述的限定更严格),我不提 ...
首先搞清楚〈资本论〉中以下几个概念:
1.
抽象劳动:是从劳动力耗费的角度所考察的劳动,而撇开其有用性不谈。显然它仅是劳动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劳动。因为完整意义上的劳动还包括劳动的另一个因素——具体有用性的劳动。如果人的一种活动只是具有劳动力的耗费性,肯定不能确定其就是劳动。但是,你一说所考察的劳动还包括生产某种财物,那它就不是抽象劳动,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了。
2
.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人类劳动:是从商品的角度来考察生产它的劳动力耗费,它已不是过程中的劳动。它只是由商品来表示的生产它的过去的劳动。注意!这里用的词是
表示,
是一种劳动和商品之间关系的表示。因为劳动过程已经结束,商品已处于静止的状态,所以,用商品所表示的过去的劳动也可以认为是处于固定状态。因此,可以认为这个所表示的过去劳动”
凝结“在商品中。这个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人类劳动,
仅在生产当事人的观念上,存在于人和物的关系中,而不是存在于劳动过程中的抽象劳动本身了。
3.在上述意义上,我们再来谈价值定义:生产商品的劳动力耗费用商品表示出来就是价值。
不知道以上表述我说清楚了没有?如若然,那你就不难理解以下问题:
1)为什么不能说抽象劳动就是劳动?
2)为什么价值不是劳动?
4)为什么劳动也不是价值?
说到这里,你不难理解“马克思说: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单纯劳动”了吧?因为马克思所说的凝结总是指抽象意义上的劳动凝结,即使没有用“抽象”二字也无关大碍。
说实在的,有关〈资本论〉中劳动的这些概念,都是用来把握经济关系的,的确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很不同。
其实在西方是用
劳动含量这一概念来替代价值,其效果完全没有什么差别。而“抽象劳动”这一概念完全可以当成思维的“脚手架”予以拆除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