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禀赋的差异造成的收入差异,说实话,不应该被看成是市场经济的缺陷。而包括垄断和政府不当干预、法律缺失在内的等等问题,也是违背市场经济精神的。
就“弱势群体”福利问题,简单的解决办法是提高社会福利和制定最低工资制度,但是大量的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法显著提高了失业率。那现在的问题是,那些由于最低工资法的实施而失业的人,向较于领取最低工资的人,是否也是不公平的?
(在一定条件下)竞争均衡是效率最大化的,但是这并不包括收入分配的“比例位置”,在竞争均衡的“核”里面,相对公平和相对不公平的配置方案可能都是由效率且不会被抵制的,而“核”在资源分配中的位置,又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自然禀赋”的相对多寡。问题在于,初始的自然禀赋,并不取决于经济系统本身,而是来源于包括政治运动、战争、自然灾害等等经济体系以外的的因素。
如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言,“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为前提。因此,这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 ),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起点。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中,对正在形成的资本家阶级起过推动作用的一切变革,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事情;但是首要的因素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地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削,形成全部过程的基础。”
所以说,这种由于资本原始积累所造成的社会不公正,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是没有关系的。于是,对待这种社会不公正,不一定要用暴力革命的形式,通过推翻某一个阶级来解决;而是可以利用政府职能,通过税收,补助,转移支付等多种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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