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ks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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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公地悲剧?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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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10:21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1:57
事实就是如此。为啥事实是如此,这个目前俺还无法回答。
问题就在于,“事实如此”的事情,你尚未能完全解释。那么,你的构想,它还没有成为事实,必然有很多的纰漏。所以,你的构想要有说服力,起码得经得起质疑。

背后的道理弄懂了,不正是在增加你的说服力吗?

你说,这个算不算对你的启示?
个人签名是什么?

82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12:45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06
你想啊,爸爸妈妈这个称呼没了,那我们要怎么称呼那一对男女?不也要一个称呼吗?那么“爸爸妈妈”这样的 ...
名字是可以起的,而起名字为啥非要从父母这里呢?
对吧?
如同寺庙,他们起名字也是按照父母的姓氏来起的吗?
这种问题早就想过来,根本不是个问题。

83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15:13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10
问题就在于,“事实如此”的事情,你尚未能完全解释。那么,你的构想,它还没有成为事实,必然有很多的纰 ...
早思考过啦,你这不算啥启示。

84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19:31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12
名字是可以起的,而起名字为啥非要从父母这里呢?
对吧?
如同寺庙,他们起名字也是按照父母的姓氏来起 ...
即使如寺庙,起法号不也有个辈分吗?
个人签名是什么?

85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20:08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15
早思考过啦,你这不算啥启示。
看来目前没思考出结果。

加油。
个人签名是什么?

86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24:10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19
即使如寺庙,起法号不也有个辈分吗?
但与姓氏无关。

87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24:36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20
看来目前没思考出结果。

加油。
嘻嘻,许多问题早就想过啦。

88
crj302 发表于 2013-10-9 22:46: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89
mkszyz 发表于 2013-10-10 06:02:32
crj302 发表于 2013-10-9 22:46
只有社会共有才能排除独占,社会共有下人的能力有限,公地是必须滴。
天下一家才会真的公有。

90
zhoupujizi 发表于 2013-10-10 11:02:45
出现公共地悲剧是指的资源的过度使用或者无效率利用,需要有几个前提:1.资源(也即公共地)是竞争性的,你占用的部分,他人就不能用了;2.资源的使用是非排他的,你可以用,他人也可以用;3.在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上存在着外部性,即该资源的私人收益与成本同其社会收益与成本是分离的。当满足了上面三个条件,就会出现公共地悲剧。第一个是资源的固有属性,不可更改。那么为了避免公共地悲剧,就只能从第2、3两条上着手了,要么让它成为排他的,要么让社会的收益和成本与私人的收益和成本相吻合。所以,常见的有两类方法:1.私有化,这是让资源产生排他性;2.第三方(常见的是ZF)配置。而第2种解决方法常见的形式有:a.发牌照,b.征税,c.承包给个人,d.国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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