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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建研公司向远丰公司发出“关于尽快提供并安装APP(含ios&apk源码)的法务函”,明确双方合同签订后,建研公司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但远丰公司不但未提供并安装APP(含ios&apk源码),而且远丰公司的对接业务人员、销售总监、前台均拒绝接听建研公司电话或关闭联系手机,严重违背了合同约定,罔顾诚实信用。有鉴于此,建研公司郑重书面函告,请远丰公司在接到本函后主动与建研公司联系沟通并积极整改,就有关情况及整改方案书面反馈建研公司,确保在2015年11月5日前向建研公司交付并安装完成APP(含ios&apk源码)。建研公司保留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保留依法追究远丰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的权利。远丰公司收到函告后认为这是建研公司自己的陈述,远丰公司不认可建研公司的说法,只进行了口头沟通协商,没有回函。根据建研公司提供的蔡舒与P(鲁某)相关聊天记录,反映在2015年10月19日下午15:38时,蔡舒提醒P“第三,明天排款记得安排ios和apk的原始代码过来”,P回复“嗯,收到款就帮您安排”。同年10月23日下午14:05,P回蔡舒“已经去售后看过,售后电脑坏了,正在修,修完就发过去,代码都在那台电脑上”。期间蔡舒一直在催P尽快发送原始代码。15:29,P回蔡舒“今天下班之前肯定发给您”。同年10月28日晚上19:29,P回蔡舒“K哥,我们公司的安卓苹果的源代码马上出来了”,19:56蔡舒回P“哎,没有当初不应该答应,项目因为你们,整个开发小组耽误,我们已经在另外选型了,法务公函已经发出,请你们安排退款!我们寄回发票,并出具保密协议书”。因建研公司认为收到远丰公司发送的相关软件的源码并不是建研公司认为的含ios&apk的源码,建研公司收到的只是借助第三方平台使用的安装包,并不能通过官方平台直接编译的,经与远丰公司交涉后,仍然无法获得建研公司认可的相关软件的源码,在发出法务函后远丰公司也未退款,为此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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