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华东政法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处级干部换届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商学院院长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1名。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华东政法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商学院院长
1.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副处岗位工作经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以及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管理学博士或经济学博士学位,熟悉管理学或者经济学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硕士生或博士生;
3.科研能力强,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
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附件一),在2014年1月9日前将报名表送交(或函寄)至华东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四、工作程序
(一)由党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函评、面试、民主测评;
(三)组织考察;
(四)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人选后进行任前公示;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聘任方式及待遇
(一)聘任方式:全职聘任;
(二)实行年薪制,20万元以上,具体可以面议;
(三)购房补贴: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成就而定(30—100万元);
(四)科研启动费: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成就而定(10—100万元)。
六、联系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镜楼B416室(邮编201620)。
联系人及电话:刘丽敏 021-67790307(兼传真)
电子邮箱:huazhengzuzhibu@163.com
附件一:《华东政法大学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
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人才引进工作若干规定》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