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trong>作者</strong></p><p>刘海波<br/>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 高级研究员<br/>生于山东烟台,青海格尔木度过少年时代。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现<br/>政府管理学院)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br/>博士后。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究员。<br/>研究领域包括宪政理论、普通法法理学、政治学理论与方法、司法体制、中央<br/>与地方关系、地方政府治理结构与公共政策、水和环境领域的公共治理等。<br/>出版专著《政体初论》,发表《政体论的政治科学与当代中国政体分析》、<br/>《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司法调节》等十数篇论文,在《南方周末》、《中<br/>国经营报》等发表数十篇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评论文章。</p><p><strong>类型:</strong></p><p>pdf,中文,12页</p><p><strong>摘要:</strong></p><p>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所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是我国政治法律制度的<br/>一个折射,只有全面分析我国的政治法律制度,才能明白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br/>中问题的根源并有可能找到解决的办法。我们要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结构<br/>如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内部的结构如何?省是不是合适作为地方的代<br/>表?这些问题不弄清楚,无从进行中央与地方权限的划分,也无从提倡地方自<br/>治的美好理想。<br/>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结构上的特点为:中央政策依赖于地方政府执<br/>行,中央对地方政府采取人事和财政上的控制手段,立法和司法在调节中央与<br/>地方关系上作用甚少;中央政府缺乏独立、强大、高效的政治部门审议决策并<br/>控制行政机构;建国以来,总是以省为地方的代表来调整来调整中央与地方的<br/>关系,以省为地方的重心来建设地方政府。上述特点造成:中央政令不畅,同<br/>时具有行政中央集权的弊端,资源极度向极少数大城市聚集。</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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