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ing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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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陆德明因为嫖娼被抓辞职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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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段 发表于 2005-6-30 20:56:00
被抓着了?怎么这么不小心,不过就算是给别人敲敲警钟吧,今后一定要找个安全的地方[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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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 发表于 2005-7-2 11:01:00
”人品不是看学历的高低,也不是看你专业能力的强弱“,这句话最适合了。人真的好复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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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oke 发表于 2005-7-5 23:30:00

。。。。希望今后好自为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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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suns 发表于 2005-7-6 00:37:00
德行德行啊!无德有才之人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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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十字之炫 发表于 2005-7-7 11:59:00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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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23 发表于 2005-7-10 17:14:00
哎~~  复旦的耻辱
Assertive Beautiful Cre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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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ekin 发表于 2005-7-12 09:45:00
我认为中国人的性意识还是不开放,不应该把这种事看得太严重!这不是嫖娼,应该叫做性活动!不能因为它是高级知识分子就给人家带高帽!谁规定教授不能出格,只要是双方愿意就行.(我不是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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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u323 发表于 2005-7-12 21:47:00

有什么的啊 中国人就注重这些没有用的事情!

初来乍到,大家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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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风的石头 发表于 2005-7-15 09:29:00
人品不是看学历的高低,也不是看你专业能力的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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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nono 发表于 2005-7-15 22:39:00
上海讯)上海复旦大学修改校规,学生参加卖淫嫖娼活动,将被开除学籍。

  据《东方早报》报道,复旦大学前日在校园网主页上,贴出了《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等5个试行条例的公示通告。

  这个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新条例,与2000年出台的原条例相比,在对“非婚性行为”的处分上有了一些变动。

  对于“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学生的处分,原条例中的规定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与两名以上异性发生非婚性行为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新条例改为“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参与卖淫、嫖娼活动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删除了“未婚先孕或婚外性行为造成怀孕的,给予双方当事人留校察看处分”的条款。

  复旦大学表示,目前这5个试行条例正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示,师生员工可在8月10日前对上述规定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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