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angfu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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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分工、消灭竞争的社会很有意思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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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4-1-24 14:01:04
就胡大师的一些共运史的说法,就笑煞人。什么毛不懂市场运行,之前的马、恩就很懂市场运行之类。他们一样的,都是不懂市场运行的。马、恩从来就没弄明白过,他们的后人就更是如此。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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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4-1-24 14:27:55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4-1-24 14:09
这就是对市场怎么理解的问题了。

如果把市场理解成顾客的意愿,这样的市场当然不同意了。
再怎么理解,市场的功能也不仅仅限于资源配置。市场的功能还有,激励功能检验新分工的功能。尤其是后一项,是无可替代的。新的分工,成功与失败的标准是什么?看它是否给人类带来更多种类、更多数量且更低成本的效用。这个不能由技术官僚来判断,只能由千千万万消费者来判定,所以,除了市场标准,其他的,都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式的。再有,新的分工,是有失败风险的,那么就面临一个责任问题,市场标准,就是谁尝试,谁担责,技术官僚则可以卸责,将自己造成的损失,转嫁到他人头上。这种事例,微观有,宏观亦有。宏观的,就是官僚们常说的“交学费”,事前吵吵嚷嚷、大干快上,失败了就推卸责任,问题是,交学费也得你决策者交啊,推卸责任,说了半天最后还是财政来交,最终增加人民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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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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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4-1-24 14:38:49
乔布斯成功与否,不是乔布斯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奥巴马说了算,而是消费者说了算的。没有消费者货币选票的监督和激励,“完善分工”就是自欺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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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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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4-1-24 15:16:20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4-1-24 15:08
激励功能,完全可以用其他手段代替乃至升级,不是除了市场无可替代。

种类,成本,效用这些,完全可以 ...
字写那么多,学问架势那么足,有啥用?
你那个论断:消灭交易、消灭竞争,换种形式完善分工。同此论坛里的“天下一家”如出一辙。
你说你故作高深有啥用?还不是跟那个乌托邦一样?假装有学问的乌托邦罢了。

另:你讲理不,我说后一种功能——市场检验新分工的功能无可替代,你强加我,说激励功能可替代,你无的放矢好玩么。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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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4-1-24 15:37:59
消灭交易,就是消灭消费者选择、消费者主权,把选择权交到同消费者无关的某些人手里。你必须假定这些人是消费者肚子里的蛔虫并且忠实于消费者的想法。这可能吗?这些人能够完善分工?笑死人不偿命啊。
争论的关键点,还是回到老问题。做为社会的计划者们,他们是否符合两条最根本的要求:是神仙,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做,所谓“全知全能”也;他们没有七情六欲、不食五谷杂粮也能生存,所以他们不会用权去与民争利、侵害他人利益,所谓“不偏不倚”。
只要这两条不是真的,那么计划经济的害处一定大于市场经济。就是算概率,这两条出现的概率也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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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fu999 发表于 2014-1-24 19:48:01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4-1-24 15:47
你理解不了的东西,不等于就是乌托邦。

你前面就提到了激励功能。
小胡近期中了魔了,什么“计划经济下市场更广阔”,病的不轻啊!

建议你吃点中药再来发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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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fu999 发表于 2014-1-24 21:06:28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4-1-24 20:33
我前面已经说了,这涉及到市场的概念问题。如果把市场理解成顾客,那确实只是一部分有购买力的消费者。
...
呵呵,小胡啊,你果真是头脑不清醒啊。

市场是一个竞争和淘汰的场所,包括供给方的竞争和消费方的竞争,单独的消费和顾客都无法构成市场!

你自己定义一个“市场”出来,指鹿为马,让后拿这个定义来跟人家辩论,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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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fu999 发表于 2014-1-24 21:25:47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4-1-24 21:22
如果把市场理解成消费需求,那就未必有市场竞争。就是只有市场,没有市场竞争。完全可以用其他的竞争模式 ...
没有竞争的地方能叫市场吗?你自己把门关起来就可以形成一个市场吗?

你自己瞎定义一个“市场”,然后以这个瞎定义来跟别人辩论,这样瞎折腾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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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fu999 发表于 2014-1-24 21:31:00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4-1-24 21:29
所谓的定义不都是人作过来的吗?  凭什么有人可以作定义,我不能作定义?别人不是瞎定义,我就是瞎定义? ...
呵呵,不多说了,我发现你近期的哲学系统出了问题,你还是好好检修一下,再来饶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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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fu999 发表于 2014-1-25 13:48:31
clm0600 发表于 2014-1-25 13:17
你如果读过原著,请你举出原著里的依据,否则你就是那个“小喷子”。
呵呵,我前年曾写过马克思关于消灭分工的帖子,你可以去搜一下,那里面有资料来源。

你不读原著,而且心态不好,所以小盆子非你莫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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