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2008年招收简章
招收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博士,可随时向我校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为鼓励人才交流,博采众长,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本校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级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3、申请人学术成果要求: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含录用)厦门大学一类核心期刊文章2篇或二类核心期刊文章4篇。检索链接:http://210.34.22.181/jszwpr/xskw.doc
4、需全脱产在站工作
工作流程:
1、已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且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者可随时与我校有关流动站的工作人员或博士后合作导师联系,如实介绍本人研究专长、科研成果、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如有需要可根据流动站具体要求提供能反映本人研究水平的所有材料。
2、符合我校招收条件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初步审核同意后,申请者可登陆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博士后工作专区下载完成博士后进站工作表格。
3、申请人需同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个人用户,在网上如实填写博士后进站申请并提交。
4、待我校及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纸质材料和网上申请批复进站并发放录用通知后,申请人可持个人档案、学位证书原件或辞职证明等材料来我校报到。
需提交的材料及填写说明:
1、《博士后申请表》(含申请表、专家推荐信、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4份(含原件1份),请在申请人签字一栏目中填写“本人承诺表中所填写内容属实”字样;
2、《厦门大学博士后申请人员进站考核表》1份(含博士后申请人员论文目录清单),请按格式要求完整填写,需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签写招收意见;
3、已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学位证书原件进站报到时需校验;
4、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博士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并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证明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护照复印件
6、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中博士培养单位关于生源种类的证明。申请人若为委托培养、定向、在职、现役军人的生源均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出站后重新分配工作的意见,否则不迁户口,出站后回原单位工作;申请人若为国家统招统分的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博士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的证明;申请人为辞职人员须提交人事档案托管部门的证明;申请人为回国博士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的证明。
7、年龄超过40周岁2年以上,科研水平突出,确系流动站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需要的申请人,还另须提交由合作导师关于超龄招收的说明。
8、与我校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企业,请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博士后工作专区下载使用企业博士后全套工作表格,含三方合作协议。
外籍博士的申请程序:
1、我校人事处网站提供英文版本的博士后申请表可下载填写。
2、进站要求的其他工作表格和www.chinapostdoctor.org.cn网站的申请界面为中文,请招收博士后的导师组派人协助外籍博士后填写完成。
3、招收外籍博士后的导师组需在其申请进站到校国际合作处帮助外籍博士办理来华工作签证手续。
4、其他事宜与国内获博士学位的申请程序相同。
在站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标准不低于副教授一档,可享受与我校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和午餐补贴待遇,并可租用配备全套家具电器的崭新博士后公寓一套或享受房租补贴。
联系地址: 厦门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2187039
联系人:罗俊峰 E-mail:bsh@xmu.edu.cn
工作网址:http://210.34.22.181/bsh/bsh.asp
或
联系地址: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592-2186076
联系人:林静 EMAIL:cceer@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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