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活劳动量 物化劳动量
历史上,最早的分工只是为了生产不同的消费品,同一消费品的生产没有严格的分工,生产需要的原材料和生产工具等都是劳动者本人或家庭成员等协助生产的,不需要到市场上去购买,因此,最早的商品没有成本。
随着劳动经验的积累,人们逐渐发现,同一消费品的生产也可以分工。如果把某种消费品所需要的劳动分解成两种以上的简单劳动,让原来数量的劳动者按适当的比例分散从事这些简单劳动,那么,同样的消费品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能比以前提高。从此,越来越多的消费品所需要的劳动都被分解了。分解后的劳动所生产的产品将有半数以上变成新的商品,卖给别人当做成本。于是,“按照原值收回成本”被纳入产品交换的主导思想。
我们可以用C和Cm分别表示商品和货币中的成本,再用W和Wm分别表示商品和货币耗费的活劳动量。不难分析,一定数量的货币与其成本之差(M―Cm)一定是因为耗费了Wm的结果。一切商品耗费的活劳动量换到的货币数量都应该等于W×(M―Cm)/ Wm。于是,含有成本的商品应有下列价值公式,
M―Cm
P ﹦C + W × ———— (1)
Wm
公式(1)算得上历史上第二个价值公式,但不透明。
不难想象, C应该等于商品耗费的物化劳动量D乘以(M―Cm)/ Wm。同理,Cm应该等于货币耗费的物化劳动量Dm乘以(M―Cm)/ Wm。经过数学推导(过程省略),(M―Cm)/ Wm可以变型为M/(Dm + Wm),于是,公式(1)可以变型如下,
M
P = (D + W)×———————— (2)
Dm + Wm
公式(2)才是最透明的历史上第二个价值公式。不难看出,公式(2)与历史上第一个价值公式只有形式上的差别,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参见(历史上第一个价值公式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358859-1-1.html)
我们应该指出,如果某种产品需要的劳动比另一种产品需要的劳动更危险或者更复杂,那么,它们既使耗费了等量的劳动(D + W),具备了相等的价值P,也不能有相等的市场价格。因为它们的均衡价格不相等,参见价值演化系列短文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