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的房屋、建筑物都需要计提折旧的由来是这个样子的:
很多单位不愿意把修建好的“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因为一专“固定资产”了就要提折旧,提折旧就要计入管理费用,这样就减少本年利润了;而且要是不专固定资产大修理的话,借款的利息费用就可以往“在建工程”里计,计入其成本,这样也不影响本年利润。
于是当局就很不爽啊,把制度改成“在建工程交付试用,就要专固定资产”。但是我们的单位还是有办法啊,审计的时候,审计人员问:这个怎么不计提折旧啊?回答是:还没有交付试用。
于是当局又很郁闷,又把制度改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到时候,审计人员问:这个怎么不计提折旧啊?回答又变成了:还没有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啊,宽带还没有装。
至于建成未使用的房屋,其实按照规定,只要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就应该计提了,你可以找点理由说什么什么地方还没有达到预计状态,这样就不用计提了;但是一般的,考试中题目说一句“房屋完工,但还未使用”,就是指“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是还没有使用”这个意思,按照现行制度规定,是要计提折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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