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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做为唯一的价值因素是如何确立论证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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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4-5-16 23:44:35
11735290 发表于 2014-5-16 23:38
天才呀,一个假设100%的例子,能无限意淫成这样
这不是我意淫。是马克思给自己带上的金箍帽。我给你摘抄的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的理论根据:

假设在劳动力的售卖上一日劳动力的价值等于3先令,在3先令中有6劳动小时体现着,因此这个劳动量就是劳动者每日平均必需生活资料的生产所必需罢。现在,我们的纺纱工人劳动一小时把......所以在6小时中棉花吸收了6小时劳动时间。在3先令的金量中体现着同样多的劳动时间。.......
...........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本身,不属于劳动力的卖者,正如油的使用价值,卖出以后,不属于油商。货币所有者已经支付劳动力的日价值,所以,一日劳动力的使用,一日的劳动,也是属他所有。劳动力维持一日只费半日劳动,但是劳动力仍然能够全日工作,能够全日劳动,以致劳动力使用一日所创造的价值二倍于它本身一日的价值这件事,对买者来说,固然是一个特别幸运,但对卖者来说,也并不是什么有害的事情。
我们的资本家预先知道了这件事。这正是他发笑的原因。所以,劳动者在工场中发现的,不是6小时而是12小时劳动过程的必要生产资料。如果6小时劳动吸收10磅棉花,使它转化为10棉纱,12小时劳动就会吸收20磅棉花,使它转化为20磅棉纱。”53版,63第10次印刷。 P186-190


马克思的这个剩余价值的论断违反不得。只要其中有一点变动,剩余价值论就破产。
我虽没上过学,但比起你这上过学的能多认识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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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5290 发表于 2014-5-16 23:52:38 来自手机
qi509 发表于 2014-5-16 23:44
这不是我意淫。是马克思给自己带上的金箍帽。我给你摘抄的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的理论根据:

假设在劳 ...
没上过学呀。可惜那并不是剩余价值论的逻辑起点。也没有什么不能违反的。斗大的假设二字,你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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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4-5-16 23:53:42
11735290 发表于 2014-5-16 23:52
没上过学呀。可惜那并不是剩余价值论的逻辑起点。也没有什么不能违反的。
违反了,剩余价值论就破产。《资本论》就是一堆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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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5290 发表于 2014-5-16 23:56:10 来自手机
qi509 发表于 2014-5-16 23:53
违反了,剩余价值论就破产。《资本论》就是一堆废纸。
事实上你的质疑是一堆废话,你还没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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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5-17 00:04:19
qi509 发表于 2014-5-16 23:53
违反了,剩余价值论就破产。《资本论》就是一堆废纸。
小弟弟,大哥负责地诚实地告诉你,你所想的一切,你的全部任何想法,那都太简单啦.

你回忆回忆,再考虑考虑.大哥我没骗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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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5-17 00:58:38
中国有一位伟人曾说过,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离开特殊性,普遍性也就不存在了。世界事物的多样性和多元性,表现在世界事物的特殊性上,人们对世界事物的认知,首先是从各种特殊性入手的,是对特殊性之中共性或规律性的认知,这一认知具有普遍性,但是这种普遍性是针对特殊性而言的,因为从哲学角度看,事物的特殊性是无穷大的,人们的认知也应该是无止境的,也就是说,人们的认知所具有的普遍性,既是发展同时又是相对的。

离开了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撇开了特殊性,也就失去了普遍性。也就是说,普遍性必须从特殊性之中找寻,而且即便找寻到了某种普遍性,也是一种相对于一定的、特殊的、具体条件下的普遍性,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认知上的普遍性。

举例:解剖一只麻雀,我们就了解麻雀的生理结构;这对各种各样的麻雀而言,具有认知上的普遍性的,但我们并不能够从麻雀的解剖中就推论出关于鸵鸟的生理结构,更不能从麻雀的解剖中演绎出关于青蛙的生理结构。即便解构了许多生物,但仍有一些生物是难以归纳的,比如非禽非兽的鸭嘴兽。

再举例:如前所述,我们分析了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各种具体劳动,并给出一个关于劳动的定义。但是我们并不能够根据这一劳动定义就可以直接推理出关于今天信息化时代的劳动,特别是创造性劳动包括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知识性劳动和提供就业工作岗位的资本性劳动[注]及其专利产品的技术性劳动等等,一个内涵更丰富而深刻的劳动定义。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马克思可以在“观念”上将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分离开来,但实际上是无法分离的!

事实上若真的如马克思所述:“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那么,事情就变得十分简单明了。但事实上我们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因为,无论是商品还是产品,它们的实体都是使用价值。也就是说,人们由于商品和产品具有使用价值才为此而劳动,却不能说,人们正是由于劳动才使商品和产品具有使用价值。我们如果把商品和产品的使用价值撇开,那么我们就会看到,除了“物的有用性”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剩下。

因为,撇开的商品体的使用价值,就等于撇开的社会需求!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言:“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而构成商品体的实体正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唯有它能够直接满足人的任何需求的,而劳动仅仅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必要手段。恰恰是社会经济结构包括生产力资源禀赋条件和物质技术基础以及人的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最终决定着劳动及其劳动量的分配,而不是相反。如果我们撇开的商品体的实质内容即它的使用价值,那么,人的劳动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如果一个劳动是一种无法满足人的需求的劳动,那么这一劳动有什么经济学意义呢?

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是一对矛盾,但价值与使用价值并不构成一对矛盾,同理,价值与交换价值也不构成一对矛盾。 我们说,影响商品体的交换价值的根本因素是价值,但价值并不是影响交换价值的唯一因素,所以,交换价值可以是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决不是价值的唯一表现形式。严格地说,价值与交换价值仅是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形成一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并不是时时刻刻,处处都表现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价值的构成因素是多元的,并不是劳动这一个要素,还有许多因素也对价值的构成起着决定性影响和作用,尤其是社会需求这一因素对价值的构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举例:马克思曾经指出,有些东西有使用价值,但并不包含劳动,所以,它没有价值,不是商品,但却具有价格(交换价值的最高形式),因此表现为一种名义上的商品。其实,马克思在事实上承认了劳动并不是决定交换价值的唯一因素。按照斯密的观点,只要某物的价值包含着它的使用价值,同时也包含着它的交换价值,那么该物就是商品。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求同存异”。西方哲学将事物发展分化为若干阶段,并将各个阶段视为一种对于前阶段的否定,例如: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产品——阶级社会的商品——共产主义社会的产品,概括为“否定之否定”,体现为“有他没我,有我没他”的观点。再例如: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公有制——阶级社会的私有制——共产主义社会的公有制,概括为“否定之否定”,同样地体现为“有他没我,有我没他”的观点。

中国哲学却不是如此的。中国哲学秉承着是“百川入海、有容乃大”的观点。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都是将事物发展分化为若干阶段,并将各个阶段视为一种对于前阶段的否定,但中国哲学的这种否定是一种包容和融汇,而不是消灭!

例如: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公有制——阶级社会的私有制——共产主义社会的公有制,在中国哲学看来,是后者包容和融汇了前者,而不是消灭。就是说,阶级社会的私有制包容和融汇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公有制,保留了它的合理内核;同理,共产主义社会的公有制包容和融汇了阶级社会的私有制,也保留了它的合理内核——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

使用价值即是社会的使用价值,表现为社会劳动的产品,不能说,唯有物品的交换价值才能表现为社会劳动的产品,而物品的使用价值是无法表现为社会劳动的产品的,这一观点不对。从某种意义上说,使用价值可以表现为交换价值,同理,交换价值也可以表现为使用价值,马克思仅从交换价值入手研究价值,却没能从使用价值入手研究价值,这是“以偏概全”的方法。正如今天我们所看到政治与经济关系——经济体制改革寓于政治体制改革之中,同理,政治体制改革也寓含经济体制改革,二者之间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相辅相成。也就是说,研究商品体的价值,须从商品体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二个方面入手研究,不能仅从交换价值入手研究,或则说,不能仅从交换价值入手进行抽象分析和归纳推论,这仅是找寻到了交换价值所具有的普遍性,而忽略了使用价值具有的普遍性。可以说,马克思这种仅从交换价值中找寻到的普遍性,并不代表整个商品体所具有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普遍性。马克思若单方面地撇开商品的使用价值,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异质的使用价值之间所形成的数量关系)也就随之被马克思撇开了,反之亦然。

[注]:
亚当·斯密:“在商品的价值中,资本的利润成为一个与劳动工资完全不同的组成部分,受完全不同的原则的支配。在此种情况下,全部劳动产品并不完全属于劳动者。在大多数场合,他必须和雇用他的资本所有人分享。在取得或生产任何商品中普通使用的劳动量,再不能单独决定这种商品普通所应购买、支配或交换的劳动量。显然,必须有一个额外的数量,作为垫付劳动工资和提供材料的资本的利润。”详见《国富论》上册第94页.(杨敬年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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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4-5-17 07: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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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5-17 10:36:10
龚民 发表于 2014-5-17 07:33
这段论述有些可笑。马克思当然知道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
在这里没有任何可笑之处。

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当然可以分开研究,分开研究不是不研究。不能仅研究其中一个方面并置另一方面而不顾。

既然,“马克思当然知道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统一性”,那么为何马克思不从商品体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二个方面入手研究分析,而仅从其中一个方面即交换价值入手研究分析呢?

凡物品均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指物的性质,另一方面是指物的质量(一定数量为基础和条件)。

商品交换通行的是“按质论价”的原则。“按质论价”难道是指“按商品的性质论价”吗,难道不是在说,“按质论价”即指“按商品的质量论价”吗?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按质论价、等价交换、缺一不可”,这才是商品交换所通行的原则。商品的性质主要通过商品体的交换价值反映出来的,而商品的质量主要通过商品体的使用价值反映出来的。

在今天信息化时代条件下,提升商品的质量已成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领域,而不在于商品的数量上。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及其现代化经营管理等,是决定着社会经济机构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

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与商品体的交换价值,同样反映的是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他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及其交换关系。建议你看看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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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几道 发表于 2014-5-17 12:19:27
同意  没有效用
唯一要关心的事情,就是读书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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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4-5-17 17:16:47
11735290 发表于 2014-5-16 23:56
事实上你的质疑是一堆废话,你还没入门
那你回答我:马克思说:3先令中体现着6小时的生活资料所必须的劳动时间。你改变一下其他项看是否还=6小时?
一元=多少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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