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与劳动的关系并非经过抽象就能确定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大家都能理解价值概念的演绎路径是由等价交换为起点,从中抽象出这个等价的价是劳动。并进而得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因素。
从目前看,大家对这个演绎路径并没有什么疑义。反而觉得它很自然合理。
其实,这个演绎路径是存在很大问题的。演绎路径实际上表达的是逻辑决定关系。
马克思的这个演绎路径,有个前提:就是预先存在一个价值。既然预先知道存在一个价值,那么自然而然研究过程应该是寻找这个价值的内容是什么。但马克思并不是这样做的,而是从商品中抽象中劳动,将劳动直接命名为价值。
这样的做法,完全乱套了。因为预先存在的价值,你马克思凭什么将劳动来命名呢?这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劳动是价值成立的充要条件。但这个条件是不满足的。后来马克思又推出了社会必要劳动。
马克思的演绎和论证过程并没有证明劳动与预先存在的价值相符。(后来的不断调整劳动概念期望达到与之符合自然是白费功夫了)。那么就应该用科学的方法来寻找符合价值的内容究竟有哪些。这样才是正确的研究价值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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