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个人权利得到保护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存在很多问题。将这个理论进行梳理的话,该理论成立的前提条件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马克思的理论分析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个人财产权利的保护作为一个隐含的前提而存在。
在一个个人权利得不到保护的社会,是不会存在价值的。因为在整个社会体系上无法形成一个大家认可的,对付出与回报有共性的认识和判断基础。个人权利得不到保护和尊重等同于对生命的无视。
本贴只所以将价值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再次凸显出来,是想引起大家的重视。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搞市场经济,如何对待个人权利的保护是一个重要问题。处理不好这个问题,市场经济也肯定搞不好,搞不顺畅。且极易发生侵害个人财产权利的事情。最终结果是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影响大家的利益。
马克思由于对这个认识也是模糊的,并不了解个人权利的保护对价值体系的重要性。所以,在自己的理论分析中,侵害了别人的利益而不知。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不仅对工人是重要的,对所有人都是重要的。保护所有人(包括工人)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就保护了任何人利用财产获利的权利。这样的社会才是价值社会。没有对生命的保护和尊重就不会有价值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