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8-5-9 13:23:00的发言:客观价值论的精髓在于强调,对于可以通过生产增加供给的商品说来,交换比例的决定因素主要是客观的,或者说不以某个个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
1,比如说,不管你出于咋样的理由,你可以不买我的商品,但对我的商品的价格没有影响。我的价格是客观决定的,不能低于我的成本。
2,你的2,和客观价值论无关。商品的价值决定和浪费有啥关系
如果说解释简单就正确,那神学家的答案最简单。
我说的价值论,是指关于“价值”这一概念本身的理论体系,不是你说的精髓所在。价值理论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都是早于、独立于经济学存在的。价值是人对物的关系,不是客观事物自身的属性,因此于交换与否没有必然关系。
交换比例的决定如果不以个人主观愿望为转移,个人的价值判断还有什么用途?他还是不是理性人?
成本不可能低于卖方成本,这只是卖方对成交比例所设的下限,价格还有一个买方决定的上限,你也不可能超过这个上限,这个上限取决于买方对两种相交换物的价值认知。
成本决定论是错误的。例如,捡来的东西也不会因为获得成本低而低价转让。
浪费与否,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判断,如果你爱吃糖,他加入了多量的糖,你会认为他的动作是有益的,是劳动。如果你不爱吃糖,他加入多量的糖,就是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