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ask.dongao.com/qa/view/21387994.html#21387994 这个是我发的答疑帖子,东奥的老师答得稀里糊涂的,硬是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我认为他们的分录做错了,因为水平有限,我也不知道正确分录怎么做。)请各位支招! 东奥的《轻松过关1》这本书第十一章第 206 页的第 5 题多项选择题,关于建筑合同的,我主要不明白奖励收入增加合同收入、零星收入减少合同成本分录的做法。 按照东奥老师的做法,按时间顺序的分录为: 1.2007年末: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5000 贷:原材料等科目45000 借:应收账款40000 贷:工程结算40000 借:银行存款36000 贷:应收账款3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1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4000 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4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4000 2.2008年9月份的处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4000 贷:原材料等科目44000 借:应收账款42000 贷:工程结算42000 借:银行存款44000 贷:应收账款4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1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600 借:存货跌价准备4000 (2007年的金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4000 借:工程结算82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66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9000 3.2008年11月12日: 借:银行存款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 (合同奖励款) 主营业务成本250 (出售剩余资产收益) 我认为上述分录从08年开始做错了: 1. 2008年9月份的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4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1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600 借:工程结算 82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66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9000 关于合同奖励400万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41400,工程结算 82400),250万出售剩余物资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这2个事情是发生在11月的,怎能未卜先知而提前在9月做分录?而且实际做账也不能这样做吧,按审计的角度这是虚列经济事项呀! 而且一定要将400万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话,那为什么不同时将250万出售剩余物资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分录应该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43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1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350 2. 借:工程结算 82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66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9000 假设一定要未卜先知,既然合同奖励400万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合同收入,即增加工程结算),那为什么不以250万出售剩余物资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冲减合同成本,即冲减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录应该是: 借:工程结算 82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635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8750 而且,这里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不是将余额结转吗?工程结算 82400与之前的余额不相等呀!(因为增加的合同收入未做分录。) 大家怎么看?按照时间发生的顺序,完整的分录应该怎么做?感激万分!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