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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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焕金,你的耗费价值论没啥新鲜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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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4-8-2 23:32:48
包不同 发表于 2014-8-2 23:20
交易的本质是互利
只谈出租人的好处,不谈租用人的好处,这就是障眼法
要拆穿障眼法而不是无视障眼法
呵呵,我是说你直接无视这个胡搅蛮缠的人。他的障眼法,我已经揭穿了,很简单的事情,一个有斧头的人,别人借用,他要了点租金,一来填补折旧,二来补偿自己未能利用斧头的机会成本,借用的人,也愿意付点租金,因为,有斧头用比没有斧头用,有更高的生产率,更高的收入。他倒好,说,借出一把斧头,只能原封不动收回一把斧头,租金是不应当收取的。这不,他根本就不考虑斧头借出者的成本,你想,不收租金,折旧费都提不出来。但他继续他的不得收利息论,说,你借给别人一万元,到期时,你就只能收回一万元本金,利息么,不许收。这不是蛮横不讲理么?我借给你钱,你拿去经营,赚了钱,你不但不分我利息,反而说我要利息是无理的。再说,利息率是事先约定的,我做为出借者,已经豁免了风险,你用我的钱是赚是赔,同理,你还本付息的方式,跟我无关。你说,他这个人值得搭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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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4-8-2 23:33:37
包不同 发表于 2014-8-2 23:05
再说一下垄断,巴斯夏有个非常棒的定义:垄断是把暴力带入竞争过程,混淆了赚取与掠夺的界限.

换而言之,巴 ...
是的,你得到了巴斯夏的真传。

23
罗鹏 发表于 2014-8-3 00:04:01
巴斯夏先生,是一位逻辑强大的经济学家,也是顶尖的经济学家,到现在都一直是顶尖的,在经济学的思想层面,无人能及。关于先生,还是欲说还休罢。

24
hhj 发表于 2014-8-3 09:12:41
阴阳怪气的无知的歪曲!
“对我跟他说的交换就是一种补偿方式不屑一顾,而且认为那不是补偿.....所以他很不爽,于是,连交换是一种补偿都要否定。”哦,真是顶级的狗屎聪明哦,你去查查看呀,交换是耗费的补偿方式还是我教你的呢,你现在倒好,拿这个来说我?真是十足的歪曲。你要是不懂得看字,那你应该幼稚班读书过呀,干吗非要来这里拨弄是非呢?
真是岂有此理!

25
hhj 发表于 2014-8-3 09:13:27
包不同 发表于 2014-8-2 21:53
剩余价值说的确是个障眼法,但你没击中要害

这个障眼法的关键在于:
有道理。

26
hhj 发表于 2014-8-3 09:14:45
包不同 发表于 2014-8-2 21:41
探讨探讨风险补偿还比较有趣
还是老兄有见解。耗费补偿,那是经济的根本关系。

27
hhj 发表于 2014-8-3 09:19:32
罗鹏 发表于 2014-8-2 20:56
是的。
这里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用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去否定另一种与前项事情不矛盾的事情,在这个例 ...
在这个例子里,就是用耗费补偿否定交换的耗费补偿性质。属于幻听类型。不及时治疗,后果不堪。
--------------呵呵,确实如此,你就是十足的属于幻听类型。不及时治疗,后果不堪。因为,我早在著作里,就已经指出过交换是耗费补偿的一种形式了,你是不是神经不正常而搞错了对象上错了床?
你,想搞我的耗费补偿理论的话,还是老老实实地看我的著作吧。

28
hhj 发表于 2014-8-3 09:31:09
he_zr 发表于 2014-8-2 20:50
的确,现实就有这样的人,把再司空见惯不过的东西当成什么惊天动地的发现来了。仔细分析,这类人区分事物的 ...
呵呵,无知当真知,熟知非真知。你司空见惯了你自己是男的,但为什么科学还要追究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呢?因此,你根本不懂科学,你根本没科学素质。

29
hhj 发表于 2014-8-3 09:33:16
罗鹏 发表于 2014-8-2 20:39
黄同学一方面说劳动要补偿,另一方面说交换不是补偿方式。这只能说明一件事,他假装或者真的不懂交换是在干 ...
你的这种水平的歪曲,真是令我感到好笑
你的这种水平的肤浅,也只知道交换会天然平衡耗费补偿。

30
hhj 发表于 2014-8-3 09:43:26
包不同 发表于 2014-8-2 22:01
斯密在国富论里这样讲过:
有意思。假设那二十多个人搞法律全都不成功,全都亏了,那也是要补偿的。因为他们学法律时所耗费的费用,肯定要有出处,要么从家里出的费用,要么贷款,要么借朋友的。但无论他们以后是否能从事法律而赚钱,都要补偿回这些耗费。就算是家长不需要他补偿回来,那家长作为家长,也要从另外的地方将这笔费用补偿回来。
现在,社会腐败贪官之多,他们的基本特征就是以极小的耗费而获得极大的利,而这种利所产生的实际耗费却要转嫁给社会大众,转嫁给弱势群体与底层人民,从而让他们承担贪官所侵占去的利益。因此,面对社会关系,耗费补偿的关系也是极有意义的。
假设一家工厂排出大量污染,它使受污染者承受污染的代价耗费,但却没有提供相应的补偿,那么这家工厂就会认为污染是小事,导致污染不会花费它什么成本,因此就一直不纠正它的这种行为。相反,如果任何人产生了污染,就要承当相应的补偿负责,则任何人任何工厂都不再敢随便排污,这样的话,污染就会根本解决,而这则是上至中央下至老百姓都一致认可的道理。而这则是耗费补偿理论的一个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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