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焕金有个著名的论调,就是耗费补偿论。
起初,俺不太在意他的论调,认为他无非是劳动价值论的变种,不值得注意。
后来偶尔跟了他一两贴,发现他很有特色,很是奇葩。
跟帖交流的大意是,我说,你的耗费补偿论,其实是大惊小怪。你如果自己劳动生产的东西自己用,你不过是用产物补偿劳动,亏与不亏,跟别人、社会无关。你如果自己劳动生产的东西给别人用,那么,交换本身就是一种补偿方式。不用大呼小叫的。因为,所谓补偿的道理,只要是正常人都懂,就连思维正常的流氓都懂(懂得并不意味着做,否则不是流氓了)。买东西要给钱,不然也得打个欠条,表示以后补偿。这谁不知道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谁不知道啊。损坏了他人财物要赔偿,这谁不知道啊。但黄同学说他以前不知道(我不知道黄同学是在穿开裆裤的时候不知道拿别人的东西要付钱呢,还是在穿牛仔裤的时候不知道拿别人的东西要付钱),于是,黄同学在知道了以后,呼天抢地说他发现了惊天大秘密,劳动耗费要获得补偿。所以,对我跟他说的交换就是一种补偿方式不屑一顾,而且认为那不是补偿。
现在轮到我好奇了。交换若不是一种补偿的方式,那么什么才是?或者,怎样才能让黄同学满意?经过缜密的思考,我终于明白了,黄同学说的是,我劳动了,你们及社会就要无条件地补偿我。因为劳动、代价、耗费都因需要补偿而成为了价值,社会不无条件地补偿我,那么就是不承认我劳动的价值。看,黄同学霸气十足吧。可惜,不承认交换就是一种补偿方式,也挽救不了他的价值论,因为,交换中,决定价值的,不是他黄焕金单方面的劳动耗费,消费者还是可以砍价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效率状况、谈判技巧、竞争的程度等等,把价值压低到黄焕金耗费之下的。所以他很不爽,于是,连交换是一种补偿都要否定。
脑筋不够使,就是黄同学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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