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当然是私有制,但它是通过剥夺奴隶人身自由权而剥夺奴隶的劳动私有,进而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私有。奴隶制的典型特征,是通过消灭奴隶的私有来达到奴隶主的私有。农奴与受雇于地主的雇农不同,雇农独立自由,是以出卖自已劳动来换取收入的人,劳动为自已私有,收入由自已劳动所得。也许地主剥削了雇农,雇农并未得到与他劳动相适应的收入,但那是私有与私有之间的利益纠葛,而不是一种私有对另一种私有的消灭,何况他们之间还是有协议,如果雇农认为工钱不合理,是可以另找雇主的。有无人身自由权利,是雇农与农奴的根本区别。
有人研究美国的奴隶制度,说有很多奴隶实际上生活不错,但这并不说明奴隶制度好。奴隶也可能获得一些收入,这取决于奴隶主的恩赐。一个奴隶主拥有很多奴隶,形成组织生产,如果他管理得好,这个组织生产的财富很多,奴隶主又出于各种动机(比如调动奴隶的劳动积极性),给予奴隶比较好的生活待遇,使这个奴隶看上去甚至比一个在社会上混得不好的独立劳动者(即劳动私有者)生活更好,我们能不能说他不是奴隶?不能。因为人身权这一政治权利,是个人的劳动自已私有的保证,奴隶获得的生产成果不是用属于自已私有的劳动换来的(一定要得到,此即为私有),而是奴隶主的随意。可以给你,也可以不给你。即便某个奴隶主把生产成果全部分给奴隶,他也只是基于某种道德意识。奴隶制因奴隶失去人身自由,失去劳动的私有,天然就是一种剥削和压迫性制度。
公有制是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表面上它只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实际上它通过行政权力,把所有生产成果收归“公共”或“国家”所有。所以也实际上消灭了劳动和技术的私有。因为当个人或生产组织不能直接获得生产成果,拥有这种生产成果的所有权时,劳动或技术的私有就变得无意义。不用说那些必须实行组织化生产,资本投入是国家的企业,即“公有制”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不归这个企业私有,而要归“公共”或“国家”所有;即便是中国的农民和服务行业人员,本是个体生产,自已劳动自已获得劳动成果,ZF也通过强制力实行行政化的集体生产,其根本目的,也是把生产成果收归“公共”或“国家”所有。然后国家通过权力再对这些生产成果进行分配。个人所得并不是因个人的投入(包括劳动技术资本)而直接获得生产成果(这些成果都被国家收去了),而完全取决于国家的分配权力。权力可以给你,也可以不给你,可以给你多,也可以给你少。从而消灭了微观上的私有制。
社会主义否定资本对财富生成的作用,要实行按劳分配。但个人创造的生产成果归个人私有,组织创造的生产成果归组织私有,才是真正的按劳分配。生产成果一归国家所有,按劳分配反而无法实现。因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用劳动成果来衡量,是最为直接和准确了。个人劳动成果个人所得,两个人的劳动不同,所得成果不同,正是按劳分配。同样,两个生产组织由于管理不同效率不同,导致成果不同,按成果来决定两个组织的收入,也是按劳分配。国家把生产成果收归国有,个人或组织并不拥有生产成果的所有权,即生产成果的私有,如何是按劳分配?其实,社会主义没有按劳分配,国家给你的那一点与他人略有差别的钱,只是为了维持你的基本生计,是对你的一种恩赐。即便国家经济发展了,国家给予个人的恩赐更多,也不是你的劳动挣来的。公有制通过截断实际投入与成果之间的逻辑联系,使国家(实际上是官员)获得分配权力的垄断。
以自已的投入获得生产成果,是私有制社会最基本的分配秩序,公有制与奴隶制都颠覆了这一基本秩序。那末,公有制与奴隶制有那些同与不同?
A,同样是消灭生产成果的生产者个人私有,不过公有制是官员以国家名义掌握生产成果,奴隶制是奴隶主个人掌握生产成果。
B,同样存在剥削与压迫,不过公有制是国家的剥削与压迫(必然会演变为官员的剥削与压迫),奴隶制是奴隶主个人的剥削与压迫。
C,同样需要通过强制管理来推动生产,不过公有制多了些为了集体,为了国家等等的欺骗口号,奴隶主则更难找到精神上鼓励的方法,更多使用暴力。
D,人民与奴隶同样可以获得一些收入,同样不是因劳动技术资本投入获得收入(私有制),而是一种恩赐,不过公有制是国家恩赐,奴隶制是奴隶主恩赐。
E,对人民和奴隶的剥削与压迫程度,同样取决于一种道德水平,不过公有制不但取决于官员的道德水平,也与政治制度有关,奴隶制则只与奴隶主个人的道德水平相关。
F,人民与奴隶同样失去自由创业,自由择业,自由迁徙的权利,这种自由是反抗剥削与压迫,最基本最起码的手段,不过公有制是通过国家管理的形式,如户籍,编制,不允许私有经济存在,以及运用计划和消灭市场等等来限制自由,奴隶制则是通过对奴隶人身权的占有来消灭自由。奴隶制下的奴隶,只能为奴隶主劳动,公有制下的人民,也只能为国家而劳动。
显然,公有制与奴隶制虽然在制度上,主体上,方法上,主观目的上有所不同,但都是通过消灭生产成果的个人私有,形成剥削压迫个人的实际结果。公有制是奴隶制的翻版。
私有制的发展与健全,正是对私有的捍卫过程。劳动资本技术私有,和生产成果私有,表现为个人经济权利,捍卫私有,既捍卫个人经济权利,又是一个增进个人政治权利的过程。奴隶追求自由,是为了获得私有的经济权利,私有制比奴隶制是一个进步。工人组织工会,要求有抗议罢工的政治权利,既是对资本家剥削的反抗,也是对自已私有的捍卫。市场是自由的载体,扩展市场,就是扩展自由,能够自由的用脚投票,正是反抗压迫剥削,走向公正平等,保护自已私有最有效的手段。所以,个人政治权利的增进过程,正是私有制的完善过程。
但在专制制度下,私有仍受到国家权力侵害,民众追求民主权利,正是反抗国家权力对社会个体私有的侵犯。专制统治者(比如皇帝)通过国家权力对社会个体的掠夺,在民主的大潮之下,正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时,社会主义与公有制理论出现,虽然这种理论的出现是出于消除私有制中某种不公正(如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的目的,却因为消灭私有制这种方法会带来国家的剥削与掠夺,而且是更具有欺骗性的剥削与掠夺,很快被专制者所利用。专制者天然喜欢公有制。以前的皇帝要加税,还会带来横征暴敛的骂名,现在好了,公有制把社会个体生产的成果全部收归国有,专制统治者剥削与掠夺老百姓,用不着加税,甚至可以取消税收,因为社会所有生产成果都是国家的,也即是管理这个国家的官员可支配的。还需要什么税收?所以,既是专制,又是公有制的社会,比既是专制,又是私有制的社会,存在更严重的剥削与压迫。因为私有对专制权力构成一种遏制。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等于是从私有制倒退回奴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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