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对国外应用did的文献,发现人家的treatment group和 control group是按照是否受到treat而分的组,处理效应=(处理组受处理前后的变动-控制组相应时间内的变动)
而国内有一批文献是先分组,然后来一个外生冲击,比如:《世界经济》2010年的一篇文章《信贷政策与资本结构》(曾舰海,苏冬蔚),研究设计如下:
“根据以上分析, 本文按照规模、国有化程度和担保能力三种指标分别构建三种不同的处理组( treatment group)和控制组( control group), 其中小规模、民营化程度高以及担保能力弱的公司为处理组公司, 大规模、国有化程度高以及担保能力强的公司为控制组公司。我们将1998年看做信贷扩张的事件年份, 以1994~ 2001年为事件窗口; 将2004年作为信贷紧缩的事件年份,以2001~ 2007年为事件窗口”
虽然模型都是 y_i,t=a_i+b*treatdummy_t+c*typedummy_i+d*(treatdummy*typedummy)_i,t+e_i,t。但是我感觉上述方法不是did,因为两组都实实在在受到了treat,完全没有“反事实”的成分在里面。
请问各位是怎么个看法??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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