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ibenqian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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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学] PE进入制度化监管时代 全民PE或将终结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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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benqianzhan 发表于 2014-9-9 15:09:2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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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证监会在其网站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私募基金制度化监管时代正式开启。

针对PE/VC的行业特性,监管新规提出差异化监管,在政策层面上为其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同时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彻底改变“全民PE”的怪状,为进一步加强私募投资风控体系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融资上市咨询机构前瞻投资顾问认为,此次出台的PE监管办法,除了提出差异化监管为创投打开空间广获盛赞以外,它对私募投资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引导意义。

以前,私募投资行业更多像一个隐秘性极强的“地下行业”,但随着新规的出台,PE将进入阳光化的监管时代。可以预计的是,短期来看,PE新规对一些大型私募集团可能更有利,对一些喜欢隐秘开展业务的小型草根私募公司来说,未来发展业务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甚至不排除一批小型投资机构被淘汰的可能。但长远而言,制度化监管对整个PE行业的持续成长更有利。

《办法》主要明确了五项制度安排:一是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二是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三是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四是提出了规范投资运作行为的有关规则;五是确立了对不同类别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监管的制度安排。同时,《办法》主要体现了三大特点:一是体现了功能监管原则;二是体现了适度监管原则;三是体现了负面清单式的监管探索。

来源:http://ipo.qianz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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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格投资者 管理委员会 私募投资 中国证券 小型投资 投资基金 投资顾问 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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