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4.保障性住房以补代建背后的少花钱多办事
2014.10.30
保障性住房是体现党和国家宗旨的一项国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有实物建房和发放补贴两种形式,后者具有一次性投入少、管理简单、可以少花钱多办事的特点,被普遍采用。
这样,实物建房成为一种点缀,特别是管理难、收入少、入不敷出的廉租房建设基本绝迹,我所居住的城市许多区县已经多年未建未分廉租房了,而补贴标准也多年没有调整,调整的是补贴范围,领取补贴的人越来越多(可以部分取代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花的钱相对来说越来越少,补贴标准与社会租金的差距越来越大,真正的困难群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而相对富裕的社会群体,包括月收入两千多元人民币的人也与月收入最高只有五百余元人民币低保金的人一起享受国家发放的租房补贴,这种补贴可以说是儿子补贴、亲友补贴,是一种通过技术手段欺骗国家和民众的政治腐败。
廉租房、公租房并轨为真正困难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能,可将近一年过去了,全国只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实现了两房并轨,许多地区还在观望、拖延,至今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更有甚者,只出台两房建设资金并轨,不出台租赁办法并轨,等于剥夺了廉租房建设资金,却不建设廉租住房。
本人17岁开始,参加工作数十年,曾经管理全市收费和商品房价格十几年,经省检察机关严格审查,没有刁难过任何人,拿过一分昧心钱,也没有为自己和亲友要过一间房子。为救亲友,响应国家机关干部“五不准”的规定,拿出全部积蓄帮助亲友退回违规款项的同时主动投案自首成为司法腐败的牺牲品,蹲了六年看守所、两年大狱,开除党籍公职,成为低保户,每月只有539元人民币的低保金和384元人民币的租房补贴,两者加起来租不起一套稍好一点的一室一厅住房,只能租赁朋友亲友的一间“插间”居住,可谓朝不保夕,不知身居广厦的“清官”们如何想法?
以补代建只能部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初衷,却实实在在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障眼法”,“拖累”了保障性住房租房补贴的调整,因为廉租房补贴标准决定公租房补贴标准,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实现两房租赁的并轨,优先解决社会最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开展经济反腐的同时兼顾政治反腐,才能解底层社会困难群体的燃眉之急,结束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数字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