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回答你这些问题最关键的就是搞清楚几个观点,首先这里的资本表示的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其次是资本是分为固定资本和可变资本,这二者划分的依据就是固定资本是代表生产资料的那一部分,而可变资本是劳动力资本。然后我逐条回答你的问题。
1.资本家首先雇佣劳动者,付给他们一定的工资(当然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一些福利之类的),这个认为是可变资本,比如说1000RMB;资本家本身私人占有一定生产资料,这个是固定资本,我们把它假定为500RMB。然后,劳动者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生产了价值1000RMB的东西,假设固定资本短期内是不磨损的。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劳动过程,资本家没有损失,劳动者也为自己的花费买了单。但是资本家不会在这一点停止生产,那么接下来生产出的价值就完全是资本家的利润了,这个过程,资本家有了正向的收入了,对资本家来说,这就是价值增殖了,比如说又多生产了1000RMB,那么这个时候资本家就占有了1500RMB,而初始他只有500RMB,因此他增殖了1000RMB。多生产的这一部分叫做剩余价值。因此资本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
2.价值增殖是发生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的,而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本生产的前提,在商品经济中,劳动者并不是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不存在价值增殖,没有产生剩余价值,自然商品经济就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
3.在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其实我已经基本提到了,不做赘述。
4.这种情况就可以理解为社会主义情形。我们并不是补偿了自己的工资就不再工作了,当然还会产生额外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是归全社会所有,最后可能以公共品,转移支付,国防支出等等的形势增加人民福利,可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资本家剥削的本质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即使在现期可能剩余价值有所剩余,在未来他也会进入到人民的福利当中,但这不是价值增殖,因为价值增殖的概念很清楚,大前提是资本主义,大资本家,剥削情况下,资本私人占有并且收益也归私人所有的,因此,这个并不是可以随便胡乱套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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