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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国务院钦定股权众筹试点:千筹大战or春天来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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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互联网金融圈分出了两派热闹。

    一边是P2P年底资本收紧,不时冒出某家问题平台跑路的传闻,投资者们也忍不住闹点心慌慌。一边是众筹圈利好不断,前脚国务院会议上李克强提到通过股权众筹试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后脚证券业协会就召集中介机构开了会。

    正戏演罢,花边也要跟上。这厢政策方面松了闸,那厢就要去电视屏幕上露脸了。上月28日,一档名为《众筹梦想》的节目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亮相,成为国内首档众筹节目。合作方是众筹行业的新秀,上线不久就频频搞出大动静的京东众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京东众筹尚未涉水股权众筹,但和百度金融一样,也是这次中介机构座谈会的座上宾。而此前京东众筹的负责人高洪偲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尽管目前的业务均为回报式众筹,未来时机合适时会进入股权众筹领域。

    座谈会上说了啥?

    上月26日的座谈会一结束,网上新闻就炸了锅,但在座谈会被安排第一个发言的天使汇CEO兰宁羽看来,和以往相比,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沟通会,并没有太鲜明的议题或得出很明确的结论。只是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下,灯光聚焦于此而被放大了。

    这次座谈会上到底说了什么?大致为以下几条:

    1.证监会将颁布股权众筹的管理框架文件,目前正在走流程,并没有具体时间表。

    2.股权众筹仍属于非公开发行,要求各个平台在项目融资阶段,不得向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宣传。

    3.证券业协会未来会成立众筹专业委员会,委员会会员由众筹平台组成。

    4.监管层将出台两个管理办法:一是形成众筹平台的备案制度;二是出台众筹平台业务规范指导办法。

    5.强调平台自身要自律。

    6.会严格执行合格投资人制度和平台管理制度,其中合格投资人制度的制定思路会类似于新的私募管理办法。

    据兰宁羽回忆,参加座谈会的机构大约20个,同时还有一些众筹项目。此前他参加的类似的沟通会,通常邀请的机构在五六个左右。

    从业者想要点啥?

    作为国内最早做股权众筹平台的人,兰宁羽认为这个行业还是处于早期,并且是个苦脏累的活儿,和P2P对比,并不能像后者一样可以让人迅速感受到其较强的变现能力。但众筹的未来前景非常广阔,并非局限于目前比较热门的互联网领域,土地流转权、农业、旅游、文化等上百种领域都有可以用众筹的方法,提高资金效率,所有具有流动性需求的资产和权力都可以一定程度被标准化、定价和交易,众筹众包也将成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最佳手段,真正可以解决市场起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问题。

    谈及对监管政策的期待,兰宁羽分享了以下四点:

    1.更加开放。在行业初期,过分严格的监管对其发展并不利,最好是鼓励百花齐放。

    2.行业引导。在市场潜力迸发时不过多限制,而是合适的引导。一个有海量机会的行业,是应该被更好的引导的,要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竞争现象。

    3.底线监管。对主要服务中小型企业的股权众筹来说,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会有很多。而之所以提试点,也是因为目前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善,不足以支撑行业的一些需求。所以划好红线是监管中非常重要的一层,既不宜划得过细,又要在关键位置划好,例如合格投资人制度。

    4.负面清单。要把不应该做的事情讲清楚,比如防止股东欺诈、资产转移、恶意报销、关联交易等,融资之后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等,这个部分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还有啥事没解决?

    单从这次座谈会中提到的内容,有两点很重要。

    一是关于“不特定对象”的界定。证监会方面认为,股权众筹属于非公开发行,要求平台在项目融资阶段不得向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宣传。根据高法相关人士的看法,只要涉及互联网,都算“不特定对象”,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如果仅按照现行法规,众筹将受到很大束缚。有理由相信,未来证券法修订过程中,将有所调整,为众筹释放更多的空间。

    二是此前证监会的方案中将投资人分为一般投资人和合格投资人,一般投资人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5万或2万元,合格投资人的界定则是有能力投资50万元以上。1.5万或2万元,曾有机构认为这个数目限制得太小。

    兰宁羽认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很重要,最终应该形成的是一个动态的投资人风险等级体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而不应该简单的一刀切。例如两个资产水平相当的人,一个是互联网企业白领,对行业认识深刻,那么他对互联网企业的天使投资可以达到其资产的30%;另一个则是互联网小白,可能他对互联网企业的天使投资不超过资产的10%会更合适。

    除此之外,对于众筹继续走下去还需克服的障碍,兰宁羽认为有以下几个:

    1.从业者的初心。希望从业者不是抱着因为众筹热而来分一杯羹的想法,而是确实为了帮助创业者和投资人解决问题。

    2.创业者的基本融资能力和创业能力,投资人在早期高风险的天使投资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3.这个行业的市场空间很大,平台不一定要做大而全,在自己熟悉的细分领域利用众筹的工具深耕细作。不要重蹈千团大战的覆辙,出现千筹大战。

    4.市场本身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试错,这个过程中同时包含创业者自身的提升。(源自千人智库-EWW141204Z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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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权众筹 国务院 合格投资人制度 劣币驱逐良币 中小企业融资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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