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rdworkin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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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如果资本也能创造价值,那么它创造了多少价值呢? [推广有奖]

31
qi509 发表于 2014-12-21 22:24:40
hardworking02 发表于 2014-12-21 22:02
一直都在说这个分配,也就是劳资分配,没有说其他的
那这个分配就是工资。别惦记着还要分配其他的。

32
hardworking02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4-12-21 22:43:05
qi509 发表于 2014-12-21 22:23
“资本不创造价值,为什么别人不创造价值?”————别人不使用资本吗?资本不创造价值是指所有人。

...
资本创造价值的话,创造多少?

不要以分配的结果来反推价值的创造,因为分配比例总是在变化中的,影响分配的因素有很多。

富士康的工人不是非法用工吧,十四连跳,短时间内14个工人跳楼自杀,如果可以做个体,我想他们不会傻到这个地步。

赚钱的个体经营也是需要很高本钱的,不需要太多本钱的个体,其实也赚不了什么钱。

你以为签个合同就意味着自由选择,就意味着公平,那你最好看看罗默的《在自由中丧失》

33
hardworking02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4-12-21 22:44:57
qi509 发表于 2014-12-21 22:24
那这个分配就是工资。别惦记着还要分配其他的。
没谁惦记着其他的,你自己理解错了

34
qi509 发表于 2014-12-21 22:51:12
hardworking02 发表于 2014-12-21 22:43
资本创造价值的话,创造多少?

不要以分配的结果来反推价值的创造,因为分配比例总是在变化中的,影响 ...
“资本创造价值的话,创造多少?”——————-这个我已经说过了。去问马克思?


“不要以分配的结果来反推价值的创造,因为分配比例总是在变化中的,影响分配的因素有很多。”——————到底是分配还是工资?

“富士康的工人不是非法用工吧,十四连跳,短时间内14个工人跳楼自杀,如果可以做个体,我想他们不会傻到这个地步。”——————是不是非法这样看工人跳楼与劳动法有没有关系。

“赚钱的个体经营也是需要很高本钱的,不需要太多本钱的个体,其实也赚不了什么钱。”——————这要看你的本事了。要想不给资本家打工就长点本事。

“你以为签个合同就意味着自由选择,就意味着公平,那你最好看看罗默的《在自由中丧失》”————合同本身就是你自由选择的结果。就意味着公平。否则你可以不签。可以去干个体。提醒你一下:无论看什么书,看谁的书,都要长自己的脑子。罗默根本就没看懂马克思的《资本论》。



35
godweige 发表于 2014-12-21 22:55:32
资本不创造任何价值,就意味着资本不应该获得任何回报?

36
hardworking02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4-12-21 23:00:30
godweige 发表于 2014-12-21 22:55
资本不创造任何价值,就意味着资本不应该获得任何回报?
没有这样说,价值的创造和分配是两码事

37
hardworking02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4-12-21 23:07:08
qi509 发表于 2014-12-21 22:51
“资本创造价值的话,创造多少?”——————-这个我已经说过了。去问马克思?
新创造的价值在初次分配中就是分为工资和利润,经济学入门教材都讲得很清楚了。

收入分配和本事也不是对等的,穷人更多是因为没有机会,之所以没有机会就是因为——穷。

合同就意味着公平,合同就是自由选择,这种肤浅的观点想想真是醉了。

你这种水平基本也不可能看得懂罗默的书,是我疏忽了。

浪费了太多时间,懒得再回你了。

38
qi509 发表于 2014-12-21 23:29:03
hardworking02 发表于 2014-12-21 23:07
新创造的价值在初次分配中就是分为工资和利润,经济学入门教材都讲得很清楚了。

收入分配和本事也不是 ...
“新创造的价值在初次分配中就是分为工资和利润,经济学入门教材都讲得很清楚了。”——————你在主贴不是问吗:“如果资本也能创造价值,那么它创造了多少价值呢?”。那资本到底创造价值不创造价值呢?它是怎么创造价值的呢?“初次分配”?!难道还有另外的几次分配吗?利润与工人有什么关系?如果工人看见了资本家有利润就想分点,那资本家亏损了,工人是不是应该把工资吐出来呢?见到资本家盈利的就眼红,就想分?!典型的强盗逻辑。

“收入分配和本事也不是对等的,穷人更多是因为没有机会,之所以没有机会就是因为——穷。”————记住:没有什么“收入分配”之说。在法律健全的社会本事与财富是对等。别人能在街头摆摊,你为什么不能?


“合同就意味着公平,合同就是自由选择,这种肤浅的观点想想真是醉了”——————在一个正常的、法律相对健全的社会这是正常的。别跟我说犯罪。


“你这种水平基本也不可能看得懂罗默的书,是我疏忽了。”——————我水平确实有限,你不妨给我摘抄一两段看看?


以你的水平恐怕很难再跟我辩论了。


39
hardworking02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4-12-21 23:33:33
qi509 发表于 2014-12-21 23:29
“新创造的价值在初次分配中就是分为工资和利润,经济学入门教材都讲得很清楚了。”——————你在主贴 ...
初次分配、再分配是什么概念,你自己先看看

罗默就别再提了,你是不可能看得懂的。

法律和伦理并不一致,你这种水平,我只能说是我手贱回了你。

40
cj1108 发表于 2014-12-21 23:40:54
hardworking02 发表于 2014-12-21 17:47
工资份额,利润份额,都在随着经济形势的好坏而变化,所以,你的机器的创造能力也是变化的,一会儿好一会 ...
我说的是“产值” ,产值是随着供需变化而变化的,当然不是确定的。我又没有说过“价值”,价值是马经系统的术语,价值是固定的,商品的价值是多少我本来也不知道,既然马克思不能确定商品的总价值是多少,凭什么让我来给资本创造多少价值定量。

马克思自己都无法为商品定价,商品价值是多少,他都给不出来,我不承认商品价值是固定的,我自然是更给不出来固定价值。产值当然变化,我的概念是如果有“价值”也是等于“产值”。

你让别人给出资本创造了多少价值,那资本创造了利润,资本创造的价值就是“利润”,而且是在变化的。

世界上不存在“固定价值”。


回到你自己的问题

如果资本也能创造价值,那么它创造了多少价值呢?

你要先为“价值”定义,你非要问我,价值等于产值,创造了全部的利润。


价值的数量有应该怎样衡量呢?

工资,地租,利润。世人皆知,怎么无法衡量。

分配中资本应该分多少呢?

全部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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